逃逸與駛離的區別是什么

導讀:
最后,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后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交通肇事后有不少人為避免遭受法律追究選擇逃離現場,這種行為就是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構成要件有如下四條:1、逃逸行為的主體是事故車輛的駕駛人。那么逃逸與駛離的區別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后,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后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交通肇事后有不少人為避免遭受法律追究選擇逃離現場,這種行為就是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構成要件有如下四條:1、逃逸行為的主體是事故車輛的駕駛人。關于逃逸與駛離的區別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逃逸與駛離的區別是什么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的,屬于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構成該情節加重犯,首先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只能作為定罪情節在確定其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加以考慮;
其次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再次,對于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后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有不少人為避免遭受法律追究選擇逃離現場,這種行為就是交通肇事逃逸。那實踐中,怎么對交通逃逸行為做出認定?與故意逃逸相類似的是無意駛離,那故意逃逸與無意駛離如何鑒別?
一、怎么對交通逃逸行為做出認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構成要件有如下四條:
1、逃逸行為的主體是事故車輛的駕駛人。
在一般情況下,逃逸行為是事故車輛的駕駛人所為。因為事故車輛的駕駛人是事故當事人,可能承擔事故責任,與事故處理具有切身利益關系。只有事故車輛駕駛人才可能實施“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2、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是一種故意行為。
已經知道或應當知道是自己駕駛的車輛發生了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是事故車輛駕駛人的法定義務——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離開事故現場的行為可能使現場遭到破壞,而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事故現場的就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如果駕駛人不知道自己駕駛的車輛發生了道路交通事故,而駕車離開現場,屬于無意駛離,不屬于肇事逃逸。
3、交通肇事逃逸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以后,事故車輛的駕駛人逃離現場,脫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有效控制范圍,達到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
如果駕駛人離開現場,其目的不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是其他目的,例如執行任務的特殊車輛事故后必須離開現場,履行法定職責;事故車輛駕駛人為了躲避死者親屬的毆打,駕車離開現場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等等,就不能認定為逃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