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導讀:
雖然交通肇事罪是過失,但僅就逃逸行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為故意。因此只有行為人對肇事行為明知,同時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為,是最高院的《解釋》中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基礎上而逃跑的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有違章行為和交通肇事行為的當事人給予的行政制裁的交通肇事處罰。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雖然交通肇事罪是過失,但僅就逃逸行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為故意。因此只有行為人對肇事行為明知,同時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為,是最高院的《解釋》中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基礎上而逃跑的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有違章行為和交通肇事行為的當事人給予的行政制裁的交通肇事處罰。關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構成要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即行為人的主觀動機,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動機一般是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這種動機是積極的心理活動。雖然交通肇事罪是過失,但僅就逃逸行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為故意。因此只有行為人對肇事行為明知,同時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2、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客觀方面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從刑法理論來看,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對行為的客觀方面予以認定。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為,是最高院的《解釋》中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基礎上而逃跑的行為。
如果行為人的先前行為沒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或者雖有交通違規行為但該違規行為與結果沒有因果關系,或者行為人在交通事故中僅負同等責任或者次要責任,或者交通行為在所造成的結果尚未達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標準的,或者在負事故全部責任或主責的情況下僅致1人重傷,但又不具備酒后駕駛、無執照駕車、無牌照駕車《解釋》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為人事后有逃逸行為,也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3、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空間要素
即該行為是否僅限于“逃離事故現場”。
什么叫交通肇事行為
交通肇事行為是指交通事故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力,造成死亡,或侵犯公私財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尚不夠刑事處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應當給以交通管理處罰的行為。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有違章行為和交通肇事行為的當事人給予的行政制裁的交通肇事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