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的要件有哪些

導讀:
所謂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的要件有: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司機蘭某因害怕受到傷害離開了事故現場,但車主連某及時向交警報案,并墊付了4萬元費用。經交警認定,蘭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另外,根據交警大隊的責任認定書,因蘭某駕駛超載機動車,在對方有來車時違規超車,認定蘭某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綜上所述,司機蘭某離開事故現場的行為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那么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的要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謂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的要件有: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司機蘭某因害怕受到傷害離開了事故現場,但車主連某及時向交警報案,并墊付了4萬元費用。經交警認定,蘭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另外,根據交警大隊的責任認定書,因蘭某駕駛超載機動車,在對方有來車時違規超車,認定蘭某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綜上所述,司機蘭某離開事故現場的行為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關于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的要件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謂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的要件有: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
(2)主觀上是為了逃避事故責任,逃避法律的追究;
(3)客觀上實施了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行為。
案情
2008年11月28日傍晚,司機蘭某和車主連某駕駛貨車行至一村莊旁,因對方有來車違規超車,致貨車與一輛摩托車相撞,造成黃某死亡、熊某受重傷的交通事故。司機蘭某因害怕受到傷害離開了事故現場,但車主連某及時向交警報案,并墊付了4萬元費用。經交警認定,蘭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該車向保險公司投保了第三者強制責任險及保險金額為50萬元的第三者商業責任險。后熊某等人訴至法院,要求蘭某、保險公司等賠償各種損失63萬余元。
分岐
本案司機蘭某棄車離開事故現場是否屬于“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是否可以免責。
第一種意見認為,司機蘭某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棄車逃離事故現場。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第六條第(六)項規定: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逃離事故現場,不論任何原因造成的對第三者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因此,在本案中保險公司依法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二種意見認為,發生交通事故時,司機蘭某、車主連某均在車上,蘭某由于害怕不敢在現場,但車主連某立即向交警大隊報案,并主動給付受害人4萬元用于安葬和醫療費用,屬于保險條款中“采取合理保護、施救措施”的行為。因此,司機蘭某不屬“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分析
本案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時間是18時零4分左右,當時有司機蘭某和車主連某在場,因為害怕司機蘭某離開了現場,但車主連某并未離開現場,且積極保護現場,并向交警大隊報案,18時18分交警大隊趕到事故現場,連某并協助交警進行了事故現場勘查。第二天,連某就向受害人支付了現金4萬元,用于醫療和安葬費用。從以上行為可以看出,雖然蘭某事故后離開了現場,但連某并未離開,且主動向交警報案,保護現場,協助交警調查,并積極支付賠償受害人的費用。這說明蘭某、連某主觀上并不是為了要逃避事故責任,逃避法律追究。另外,根據交警大隊的責任認定書,因蘭某駕駛超載機動車,在對方有來車時違規超車,認定蘭某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而不是以蘭某棄車逃逸致使事故無法查清而認定蘭*華承擔全部責任。
綜上所述,司機蘭某離開事故現場的行為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