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如何能夠減輕行為人的罪行并從輕處罰?交通肇事罪的結果要件如何把握

導讀:
交通肇事后如何能夠減輕行為人的罪行并從輕處罰1、在交通肇事處理期間,應該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主動賠償受害人及其親屬民事上的損失,這樣也可能降低自己的刑責。除了以上兩個因素外,有時還要考慮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程度、主觀惡性程度以及是否逃逸等情節。另外注意一點,作為交通肇事結果的財產損失,是指“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直接損失”不包括肇事者本人的財產損失。那么交通肇事后如何能夠減輕行為人的罪行并從輕處罰?交通肇事罪的結果要件如何把握。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后如何能夠減輕行為人的罪行并從輕處罰1、在交通肇事處理期間,應該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主動賠償受害人及其親屬民事上的損失,這樣也可能降低自己的刑責。除了以上兩個因素外,有時還要考慮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程度、主觀惡性程度以及是否逃逸等情節。另外注意一點,作為交通肇事結果的財產損失,是指“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直接損失”不包括肇事者本人的財產損失。關于交通肇事后如何能夠減輕行為人的罪行并從輕處罰?交通肇事罪的結果要件如何把握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后如何能夠減輕行為人的罪行并從輕處罰
1、在交通肇事處理期間,應該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主動賠償受害人及其親屬民事上的損失,這樣也可能降低自己的刑責。
2、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交通肇事罪的結果要件可以表述為“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那么,什么是“重大事故”、“重大損失”呢?需要有具體的標準,主要應該考慮兩個因素:一是行為人對于事故的發生負有多大的責任,即負有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還是無責任;二是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這種可以是人身傷亡,也可以是財產損失。除了以上兩個因素外,有時還要考慮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程度、主觀惡性程度以及是否逃逸等情節。
從上述思路出發,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該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另外注意一點,作為交通肇事結果的財產損失,是指“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直接損失”不包括肇事者本人的財產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