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所有人承擔先行賠償責任是怎樣的

導讀:
車輛所有人承擔先行賠償責任是怎樣的基本案情2014年9月,陳某駕駛小轎車在北京市朝陽區某路段左轉時與直行的王某某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造成雙方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案件焦點肇事車輛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情況下,車輛所有人是否需要在保險限額內承擔先行賠償責任。本次交通事故經事故責任認定,司機陳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使用盜竊的機動車輛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質損失的,肇事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車輛所有人對交付修理的事實應承擔舉證責任。那么車輛所有人承擔先行賠償責任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輛所有人承擔先行賠償責任是怎樣的基本案情2014年9月,陳某駕駛小轎車在北京市朝陽區某路段左轉時與直行的王某某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造成雙方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案件焦點肇事車輛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情況下,車輛所有人是否需要在保險限額內承擔先行賠償責任。本次交通事故經事故責任認定,司機陳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使用盜竊的機動車輛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質損失的,肇事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車輛所有人對交付修理的事實應承擔舉證責任。關于車輛所有人承擔先行賠償責任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輛所有人承擔先行賠償責任是怎樣的
基本案情
2014年9月,陳某駕駛小轎車在北京市朝陽區某路段左轉時與直行的王某某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造成雙方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同日,朝陽某交通大隊做出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陳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后司機王某某將車輛送至某汽車修配有限公司維修,支付維修費9000余元。
2014年12月王某某將陳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其因本次事故產生的修車費9000余元。
案件焦點
肇事車輛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情況下,車輛所有人是否需要在保險限額內承擔先行賠償責任。
法院判決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于交通支隊車輛管理多調查取證未查詢到肇事車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投保情況。
法院審理認為: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本次交通事故經事故責任認定,司機陳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陳某未舉證證明其車輛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情況,由其承擔相當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部分的賠償責任。
法院最終判決陳某應賠償王某因交通事故產生的維修費9000余元。
律師解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損害賠償案件,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機動車與行人相撞;二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三是機動車與機動車相撞。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我國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但《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僅規定了機動車沒有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行政責任,但對未投保的機動車方如何承擔民事責任,目前尚無全國性的法律、法規或者司法解釋對此進行規定,但江蘇、安徽、北京等多數省市地方性法規均有類似“機動車一方未投保較強險的,應當在其投保的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
肇事車主不承擔責任的情形
1、出售車輛未過戶,登記車主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因車輛已交付,原車主既不能支配該車的運營,也不能從該車的運營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但是,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的行為,違反有關行政管理法規的,應受其規定的調整。
2、被盜車輛肇事,車主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使用盜竊的機動車輛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質損失的,肇事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買方分期付款購車,賣方保留所有權,車主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車,出賣方在購買方付清全部車款前保留車輛所有權的,購買方以自己名義與他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并使用該車運輸時,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出賣方不承擔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