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險作業導致人損害的案件要如何處理呢

導讀:
在因高壓電引起的人身傷害中,第三人的過錯對損害后果的發生也起了作用時,電力設施產權人作為致害人,不能主張免除對受害人的責任,但可以向有過錯的第三人追償。因非高壓電造成的人身傷害賠償,可以參照高壓電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的費用項目、計算方法及支付方法進行處理。那么高度危險作業導致人損害的案件要如何處理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因高壓電引起的人身傷害中,第三人的過錯對損害后果的發生也起了作用時,電力設施產權人作為致害人,不能主張免除對受害人的責任,但可以向有過錯的第三人追償。因非高壓電造成的人身傷害賠償,可以參照高壓電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的費用項目、計算方法及支付方法進行處理。關于高度危險作業導致人損害的案件要如何處理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構成高度危險作業的“高壓電”,指的是1千伏(kv)及其以上電壓等級的高壓電;1千伏(kv)以下電壓等級為非高壓電。
2、在因高壓電引起的人身損害是由多個原因造成時,按照致害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原因力確定各自的責任。致害人的行為是損害后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致害人的行為是損害后果發生的非主要原因,則承擔相應的責任。在因高壓電引起的人身傷害中,第三人的過錯對損害后果的發生也起了作用時,電力設施產權人作為致害人,不能主張免除對受害人的責任,但可以向有過錯的第三人追償。
3、因高壓電造成他人人身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電力設施產權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不可抗力。
(2)受害人以觸電方式自殺、自傷。自殺、自傷顯然是受害人的故意行為。
(3)受害人盜竊電能,盜竊、破壞電力設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為而引起觸電事故。
(4)受害人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所禁止的行為。凡存在上述情形的,在不可抗力和受害人的行為對損害后果的影響范圍內,電力設施產權人應當全部或部分地免除責任。
4、因高壓電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等11項費用。對于這些費用,凡實際發生和受害人急需的,應當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可以根據數額大小、受害人需求程度、當事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確定支付時間和方式。如果采用定期金賠償方式,應當確定每期的賠償額并要求責任人提供適當的擔保。因非高壓電造成的人身傷害賠償,可以參照高壓電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的費用項目、計算方法及支付方法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