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他人車輛遭遇撞損訴求賠償案例分析

導讀:
2009年4月2日下午,舒某駕駛重型貨車從北京開往貴陽,在途經芷江縣公坪鎮八里鋪鐵路立交橋路段時,被相對方向行駛的曹某駕駛的大型普通客車撞損,造成曹某車上人員傷亡,舒某車輛受損的重大交通事故。此次事故共造成舒某一方財產損失105749元。為此,舒某及北京某貿易公司將曹某及其所屬運輸公司告上法庭,請求判令賠償。車輛雖系舒某駕駛并被他人撞損,但舒某沒有證據證實該車系其所有,因而舒某與本案并沒有直接利害關系。那么駕駛他人車輛遭遇撞損訴求賠償案例分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9年4月2日下午,舒某駕駛重型貨車從北京開往貴陽,在途經芷江縣公坪鎮八里鋪鐵路立交橋路段時,被相對方向行駛的曹某駕駛的大型普通客車撞損,造成曹某車上人員傷亡,舒某車輛受損的重大交通事故。此次事故共造成舒某一方財產損失105749元。為此,舒某及北京某貿易公司將曹某及其所屬運輸公司告上法庭,請求判令賠償。車輛雖系舒某駕駛并被他人撞損,但舒某沒有證據證實該車系其所有,因而舒某與本案并沒有直接利害關系。關于駕駛他人車輛遭遇撞損訴求賠償案例分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大貨車在行駛途中遭遇撞損,駕駛員與北京某貿易公司共同將肇事方告上法庭請求賠償,但由于駕駛員與北京某貿易公司都不是車輛所有人,因此,6月17日,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對這起特殊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作出裁定,駁回了駕駛員與北京某貿易公司對肇事方的起訴。
2009年4月2日下午,舒某駕駛重型貨車從北京開往貴陽,在途經芷江縣公坪鎮八里鋪鐵路立交橋路段時,被相對方向行駛的曹某駕駛的大型普通客車撞損,造成曹某車上人員傷亡,舒某車輛受損的重大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曹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此次事故共造成舒某一方財產損失105749元。為此,舒某及北京某貿易公司將曹某及其所屬運輸公司告上法庭,請求判令賠償。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應該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本案中,舒某所駕駛的重型貨車已向保險公司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被保險人為北京某物流公司。車輛雖系舒某駕駛并被他人撞損,但舒某沒有證據證實該車系其所有,因而舒某與本案并沒有直接利害關系。而另一原告北京某貿易公司雖與車輛所有人北京某物流公司簽訂車輛運輸合同,但并沒有發生該車所有權轉移行為,因而北京某貿易公司也不是車輛的所有權人,故舒某及北京某貿易公司都不具備原告主體資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裁定駁回原告舒某、北京某貿易公司的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