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不適合離婚財產分割訴訟時效

導讀:
什么情況不適合離婚財產分割訴訟時效(一)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爭議財產的屬性決定不適用訴訟時效離婚后財產糾紛一般是就離婚時沒有分割或者沒有完全分割的財產提出分割請求權。(二)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及精神決定一般的離婚后財產糾紛不適用訴訟時效對于其他的離婚后財產分割并沒有明確規定適用訴訟時效。關于離婚后財產糾紛除了明確有時效性規定以外并沒有規定其他離婚后財產糾紛適用訴訟時效。那么什么情況不適合離婚財產分割訴訟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情況不適合離婚財產分割訴訟時效(一)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爭議財產的屬性決定不適用訴訟時效離婚后財產糾紛一般是就離婚時沒有分割或者沒有完全分割的財產提出分割請求權。(二)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及精神決定一般的離婚后財產糾紛不適用訴訟時效對于其他的離婚后財產分割并沒有明確規定適用訴訟時效。關于離婚后財產糾紛除了明確有時效性規定以外并沒有規定其他離婚后財產糾紛適用訴訟時效。關于什么情況不適合離婚財產分割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情況不適合離婚財產分割訴訟時效
(一)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爭議財產的屬性決定不適用訴訟時效
離婚后財產糾紛一般是就離婚時沒有分割或者沒有完全分割的財產提出分割請求權。這部分財產在尚未離婚時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在離婚后便形成了基于之前的婚姻關系而形成的共同共有財產依法屬于物權中所有權的一種。
(二)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及精神決定一般的離婚后財產糾紛不適用訴訟時效
對于其他的離婚后財產分割并沒有明確規定適用訴訟時效。關于離婚后財產糾紛除了明確有時效性規定以外并沒有規定其他離婚后財產糾紛適用訴訟時效。
(三)民法典的制定實施精神及物權法的內容決定離婚后財產糾紛不適用訴訟時效
不僅民法理論和物權法的制定目的和精神是離婚后財產糾紛不適宜適用訴訟時效的依據理論界對于訴訟時效在物權領域的適用已經形成了比較統一的觀點和做法。現各大高校的民法教材就對此有明確規定認為訴訟時效適用于債權請求權和物權請求權但并非所有的物權請求權都適用訴訟時效并明確不適用訴訟時效的物權請求權包括
(1)物權請求權中的排除妨害消除危險消除影響請求權等
(2)侵權行為請求中的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消除影響請求權等
(3)基于身份關系而產生的請求權如扶養關系請求權離婚請求權解除收養關系請求權等
(4)基于共有關系而產生的請求權中的分割合伙財產請求權分割家庭財產請求權等
(5)基于相鄰關系而產生的請求權中的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損害賠償。
離婚后財產糾紛一般就屬于第(4)中的基于共有關系而產生的請求權中的分割合伙財產請求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財產權利平等是男女平等的一項重要內容。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因此離婚時享有平等的財產分割權。對共同債務則有平等的清償義務。不能將財產只判給一方而不分給有過錯的另一方不允許以多占有財產作為離婚的交換條件更不允許財產在誰手中即歸誰。
2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分割權并不意味著分割共同財產時一律平均分配。要注意照顧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這是由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地位還相對較低的狀況所決定的是對男女平等原則的重要補充。
3有利于生產和生活的原則
分割共同財產時不能損害財產的效用和經濟價值。屬于一方使用或經營的生產資料應盡可能地分給使用或經營的一方對另一方可分給其他財產或作價補償。對各種生活資料也要考慮雙方及子女的需要實事求是地合理分割。不宜分割的應根據財產的來源和實際需要予以合理調整和作價處理。
4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
所謂過錯是指一方虐待遺棄或傷害配偶的行為有第三者或重婚的行為因生女孩而制造矛盾導致感情破裂的行為等。因一方有過錯引起的離婚案件處理時不僅要分清是非對有過錯一方給予應得的處分或依法制裁而且在分割共同財產時對無過錯一方應給照顧。
5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得分割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的財產。借分割共同財產之機將國家集體或他人財產據為已有的必須如數返還情節嚴重的應依法制裁。對與他人合伙的財產應先析出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份割然后再進行分割。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首行應由當事人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共同財產的實際狀況結婚時間的長短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以及財產的來源數量等依法進行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