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假離婚后老公與小三結婚房子前妻還有份嗎

導讀:
案件早在2000年底李女士夫婦所在區域開始拆遷依據當時的拆遷政策每戶只能分一套一居室但如果夫妻二人離婚則可以從一戶變為兩戶這樣便可以多分一套一居室。夫婦二人說辦就辦趕在拆遷協議簽訂之前二人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但因為是“假離婚”所以當時李女士就留了個心眼謊稱自己的那本結婚證丟失了就沒有將結婚證交回去。2003年年初經過商議夫婦二人決定先將房子寫在丈夫陸先生名下但是需要李女士的公積金進行貸款。因為李女士的丈夫是做生意的沒有公積金這下李女士留下的結婚證就派上用場了二人以夫妻名義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并順利獲得批貸。那么夫妻假離婚后老公與小三結婚房子前妻還有份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件早在2000年底李女士夫婦所在區域開始拆遷依據當時的拆遷政策每戶只能分一套一居室但如果夫妻二人離婚則可以從一戶變為兩戶這樣便可以多分一套一居室。夫婦二人說辦就辦趕在拆遷協議簽訂之前二人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但因為是“假離婚”所以當時李女士就留了個心眼謊稱自己的那本結婚證丟失了就沒有將結婚證交回去。2003年年初經過商議夫婦二人決定先將房子寫在丈夫陸先生名下但是需要李女士的公積金進行貸款。因為李女士的丈夫是做生意的沒有公積金這下李女士留下的結婚證就派上用場了二人以夫妻名義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并順利獲得批貸。關于夫妻假離婚后老公與小三結婚房子前妻還有份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件
早在2000年底李女士夫婦所在區域開始拆遷依據當時的拆遷政策每戶只能分一套一居室但如果夫妻二人離婚則可以從一戶變為兩戶這樣便可以多分一套一居室。為了能夠多分房子李女士與其丈夫陸某便合計著辦個“假離婚”實際上還在一起生活居住這樣等兒子大了住著也寬敞些。
夫婦二人說辦就辦趕在拆遷協議簽訂之前二人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但因為是“假離婚”所以當時李女士就留了個心眼謊稱自己的那本結婚證丟失了就沒有將結婚證交回去。
兩年后拆遷安置房下來后因為一居室一家三口住著不太方便夫婦兩人又費了很大周折將兩個小的一居室換成了一套大的兩居室。當時本來想把兩居室直接寫兒子名下可是因為兒子年幼加上當時家庭條件并不富裕購置這套大的兩居室還要辦理一部分按揭貸款所以就沒有寫兒子的名字。
2003年年初經過商議夫婦二人決定先將房子寫在丈夫陸先生名下但是需要李女士的公積金進行貸款。因為李女士的丈夫是做生意的沒有公積金這下李女士留下的結婚證就派上用場了二人以夫妻名義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并順利獲得批貸。
此后李女士就按月支付月供邊工作邊照顧孩子平時丈夫在外做生意一個月回來一兩次因為平時都比較忙加上夫婦二人都認為自己去民政局是“假離婚”。所以都沒將復婚的事情放在心上二人都把此事忘到了九霄云外。
2009年8月李女士的公司因有一個項目在廣東前期需要安排李女士到廣東出差一個月當時兒子已經十幾歲了生活可以自理但是當時正值暑假將他一個人留在家里李女士不放心經過與陸先生溝通李女士將兒子小陸送到了丈夫陸先生那里由陸先生照顧陸先生當時爽快的答應了。
因為平時生意比較忙兒子過來后剛好也多了一個小幫手小陸到店里之后發現店里有一個小女孩樂樂天天待在那里小陸閑來無聊便帶著她玩。小女孩的媽媽在店里是負責收錢的突然有一天爸爸從外面回來小女孩沖上去便喊“爸爸”小陸的爸爸當時抱起女孩便親了一口。
小陸頓時驚呆了不知道該說什么好呆呆得站在那里陸先生可能當時也忘了小陸在店里四目對視時陸先生一臉的尷尬陸先生知道此事瞞不過去了便索性告訴了小陸真相。陸先生向小陸講述了事情的原委希望小陸能原諒。
原來小女孩的媽媽張某是2003年到陸先生店里打工的工作能力不錯不僅將生意打理的井井有條對陸先生也照顧有加不久二人便心生好感2005年張某懷孕了為了要一個名分張某提出了結婚的要求剛開始陸先生還猶豫后來想起自己拆遷時已經離婚可以登記結婚陸先生便與張某登記結婚了。
2006年陸先生的小女兒樂樂出生了因李女士與兒子很少到店里來所以對這一情況并不知曉陸先生也從來未向前妻李女士提出自己結婚的事情每個月該回來總是照常回家李女士也未發現任何異常從未懷疑自己的“老公”。
李女士出差回來后剛開始小陸還沒有把這件事情告訴媽媽但是紙終究是包不知火最終李女士還是知道了實情。李女士始終不相信自己老公會作出背叛自己的事情多次找到陸先生店里當她看到樂樂時才不得不相信現在的陸先生早已變成了別人的丈夫。
當時李女士悲痛欲絕但是為了自己年幼的兒子她堅強地挺了過來一年后李女士漸漸地從陰影中走了出來她一次性償還了銀行剩余的按揭貸款并要求陸先生將房屋過戶至兒子小陸的名下可是此事卻遭到了張某的極力反對。
陸先生自己也猶豫不決兩邊都是自己的骨肉在抽完一盒煙后陸先生一個人開車出去了那天正好下暴雨幾小時后李女士接到交警隊打來的電話來電稱“陸先生出車禍了。正在醫院搶救請速到醫院。”
扔下電話李女士火速趕到醫院張某也聞訊趕來經過一天一夜的搶救陸先生的命算是保住了但卻成了植物人這個消息猶如晴天霹靂徹底擊垮了李女士張某得知陸先生成為植物人后便提出賣房子給陸先生治病并說房子寫的是陸先生的名字就該是陸先生一個人的。
李女士心中很不是滋味明明是她和陸先生一同出資買的房還用的是自己的公積金貸款怎么就沒她的份兒呢?萬般無奈之下李女士帶著當初購房的資料結婚證離婚證找到陸律師希望能為這場婚變做一個了結。問題來了在座的各位思考一下房子到底是不是陸先生一個人的呢?
以案釋法離婚就是離婚沒有所謂假離婚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假離婚”而引發的房產糾葛現實生活中為了房子而辦理“假離婚”的也不乏其人本案中房屋拆遷安置協議簽訂之前李女士和丈夫陸先生已經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雖然雙方彼此認為是“假離婚”但在法律程序上雙方的婚姻關系已經解除并不存在所謂的“假離婚”。
律師認為
鑒于李女士已經與陸先生離婚二人的拆遷安置協議也是分別簽訂的各自都得到一套一居室之后二人將兩個一居室換成一個大兩居室實際上是一個共同購房的行為。雖然兩居室最終登記在陸先生的名下但是實際是由二人共同出資首付款是用二人的拆遷補償款進行支付的剩余的房款是用李女士的名義通過申請公積金貸款得到的。
在房屋交付之前也一直由李女士陸先生及兒子小陸共同居住。房屋貸款每個月由李女士按時支付因此本質上講李女士與陸先生是共同購房的關系兩居室的房屋應該歸李女士和陸先生共同所有不能僅僅以房屋登記在陸先生名下就認定為房屋是陸先生個人財產但也不能因為當時李女士是拿著結婚證去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就認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畢竟當時二人的婚姻關系已經解除只能界定為共有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