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婚的損害賠償

導讀:
無過錯方在提起離婚訴訟時可以一并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要求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對于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當事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三離婚過錯賠償的方式離婚過錯賠償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種方式。離婚損害賠償中的財產損害賠償應遵循全部賠償原則全部賠償要求損害不僅要賠償直接損失而且對確定的間接損失也要予以賠償。離婚損害賠償的作用決定離婚損害賠償標準必須達到一定的數目否則作用難以實現離婚損害賠償標準也將成為華而不實的空談。那么關于離婚的損害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過錯方在提起離婚訴訟時可以一并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要求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對于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當事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三離婚過錯賠償的方式離婚過錯賠償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種方式。離婚損害賠償中的財產損害賠償應遵循全部賠償原則全部賠償要求損害不僅要賠償直接損失而且對確定的間接損失也要予以賠償。離婚損害賠償的作用決定離婚損害賠償標準必須達到一定的數目否則作用難以實現離婚損害賠償標準也將成為華而不實的空談。關于關于離婚的損害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離婚的損害賠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無過錯方在提起離婚訴訟時可以一并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要求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對于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當事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無過錯方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同樣不予受理。如果無過錯方做為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三離婚過錯賠償的方式
離婚過錯賠償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種方式。
財產損害賠償主要是指因過錯方的過錯行為導致無過錯方所持財產的減少無過錯方可能失去的利益如雙方共同經營或者是可期待的利益以及人身傷害所支出的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者生活補助等費用。
財產損害賠償可根據民法通則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規定對他人財產造成的損害應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離婚損害賠償中的財產損害賠償應遵循全部賠償原則全部賠償要求損害不僅要賠償直接損失而且對確定的間接損失也要予以賠償。
精神損害具體是指配偶身份的純正和感情專一的精神利益受到嚴重的損害排他的性生活利益受到損害家庭暴力或精神壓抑所致的肉體傷害和痛苦以及名譽人格尊嚴社會地位等社會價值的貶損等。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確定較之財產損害難度較大金錢買不了感情但金錢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婚姻中無過錯方的損失。由于精神損害的無形性及其不可估價性特征法官在裁量精神損害的賠償金額時則必須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50條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的“解釋”來確定賠償金的數額這些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
(一)精神損害程度。
可以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出現憤怒恐懼焦慮沮喪悲哀羞辱等情緒障礙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損害導致身體患病等。由于其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應由醫學專家劃分輕重程度作出相應判斷。
(二)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和具體侵權情節。
包括過錯方實施過錯的種類動機情節等。過錯程度一般與違法造成損害成正比。
(三)其他情節。
如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過錯方對家庭子女所盡義務的多少和貢獻大小以及加害人的經濟狀況承擔損害賠償的能力以及受訴法院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
離婚損害賠償的作用決定離婚損害賠償標準必須達到一定的數目否則作用難以實現離婚損害賠償標準也將成為華而不實的空談。因此立法者必須制定一套詳細的確定離婚損害賠償標準既要達到上述目的又不至于損害過錯方今后的生活。
四離婚損害賠償標準原則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離婚賠償標準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離婚賠償標準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離婚賠償標準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里的“照顧”離婚損害賠償標準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離婚賠償標準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離婚賠償標準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離婚損害賠償標準規定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離婚賠償標準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離婚賠償標準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損害賠償標準規定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離婚賠償標準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