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騙離婚怎么辦?

導讀:
欺詐離婚是指一方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詐手段向對方許諾先離婚后再婚以騙取對方同意暫時離婚的行為。欺詐離婚有的只是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而在財產可能作出犧牲有的則既為達到離婚目的又把全部或絕大部分財產騙到手。現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修訂后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當事人人身自由及隱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對虛假離婚的處罰也即婚姻登記機關不再對虛假離婚登記行使撤銷權。但還須注意的是如果一方當事人在調解離婚后又與他人結婚的那么對于離婚一事就不能再要求撤銷否則有可能使另一方當事人構成重婚。那么受騙離婚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欺詐離婚是指一方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詐手段向對方許諾先離婚后再婚以騙取對方同意暫時離婚的行為。欺詐離婚有的只是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而在財產可能作出犧牲有的則既為達到離婚目的又把全部或絕大部分財產騙到手。現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修訂后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當事人人身自由及隱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對虛假離婚的處罰也即婚姻登記機關不再對虛假離婚登記行使撤銷權。但還須注意的是如果一方當事人在調解離婚后又與他人結婚的那么對于離婚一事就不能再要求撤銷否則有可能使另一方當事人構成重婚。關于受騙離婚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當事人出于種種動機在離婚登記或離婚訴訟過程中向對方施展欺騙手段導致另一方同意虛假離婚被騙方在離婚后深感懊侮如果離婚已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可以受騙為由向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訴由后者查明事實重新作出處理。
假離婚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逐漸涌現的一種現象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本無離婚的共同意思而是因串通或受對方欺詐而辦理離婚的情形。一般而言假離婚包括兩種情況一是串通離婚二是欺詐離婚。
串通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暫時離婚等目的達到后再復婚的離婚行為。如為了逃避計劃生育而多生子女為了逃避債務等。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離婚后置原先的約定于不顧不愿意復婚或者與他人結婚從而容易引起糾紛發生。
欺詐離婚是指一方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詐手段向對方許諾先離婚后再婚以騙取對方同意暫時離婚的行為。欺詐離婚有的只是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而在財產可能作出犧牲有的則既為達到離婚目的又把全部或絕大部分財產騙到手。
現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修訂后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當事人人身自由及隱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對虛假離婚的處罰也即婚姻登記機關不再對虛假離婚登記行使撤銷權。由此通過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虛假離婚無法獲得婚姻關系上的救濟所產生的后果完全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80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之規定婚姻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虛假調解離婚的有證據證明調解不是自己真實愿意或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要求撤銷。但還須注意的是如果一方當事人在調解離婚后又與他人結婚的那么對于離婚一事就不能再要求撤銷否則有可能使另一方當事人構成重婚。而只能在財產上要求重新審理。
為此通過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通謀離婚或被欺詐離婚的在婚姻關系上無法再恢復但在財產分割上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系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之規定要求重新分割。但若沒有證據證明在簽訂財產分割時存在欺詐或脅迫情形的則其請求將會被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