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能寫斷絕關系嗎

導讀:
離婚協議能寫斷絕關系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協議是不能約定子女與父母雙方斷絕關系的斷絕父母子女關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行為。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那么離婚協議能寫斷絕關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能寫斷絕關系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協議是不能約定子女與父母雙方斷絕關系的斷絕父母子女關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行為。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關于離婚協議能寫斷絕關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能寫斷絕關系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協議是不能約定子女與父母雙方斷絕關系的斷絕父母子女關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父母與子女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三十六條離婚與子女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撫養子女的義務應由誰承擔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