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假協議離婚轉移財產,貸款人能否申請撤銷該協議

導讀:
借款人假協議離婚轉移財產,貸款人能否申請撤銷該協議卞某通過熟人介紹向某銀行支行貸款50萬元經營汽車修理業務卞某與支行簽訂貸款合同約定貸款期限為1年。眼看貸款期限屆滿為規避法律義務卞某與妻子經過商議決定進行假協議離婚。在多次催要無果的情況下支行本欲向法院起訴要求卞某償還借款并準備勝訴后申請執行其所有的兩室一廳住宅以償還借款但得知卞某與妻子協議離婚時已通過協議的方式將上述住宅給了卞某的妻子于是支行將卞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銷卞某在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協議。法官點評本案核心在于貸款人在借款人假借離婚之名行轉移財產之實時是否有權行使撤銷權。那么借款人假協議離婚轉移財產,貸款人能否申請撤銷該協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人假協議離婚轉移財產,貸款人能否申請撤銷該協議卞某通過熟人介紹向某銀行支行貸款50萬元經營汽車修理業務卞某與支行簽訂貸款合同約定貸款期限為1年。眼看貸款期限屆滿為規避法律義務卞某與妻子經過商議決定進行假協議離婚。在多次催要無果的情況下支行本欲向法院起訴要求卞某償還借款并準備勝訴后申請執行其所有的兩室一廳住宅以償還借款但得知卞某與妻子協議離婚時已通過協議的方式將上述住宅給了卞某的妻子于是支行將卞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銷卞某在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協議。法官點評本案核心在于貸款人在借款人假借離婚之名行轉移財產之實時是否有權行使撤銷權。關于借款人假協議離婚轉移財產,貸款人能否申請撤銷該協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人假協議離婚轉移財產,貸款人能否申請撤銷該協議
卞某通過熟人介紹向某銀行支行貸款50萬元經營汽車修理業務卞某與支行簽訂貸款合同約定貸款期限為1年。由于經營不善卞某不但沒有贏利反而虧損不少。眼看貸款期限屆滿為規避法律義務卞某與妻子經過商議決定進行假協議離婚。雙方在財產分割協議中約定卞某原有的一套價值110萬元的兩室一廳的住宅歸妻子所有。
貸款到期后支行多次催卞某還款。在多次催要無果的情況下支行本欲向法院起訴要求卞某償還借款并準備勝訴后申請執行其所有的兩室一廳住宅以償還借款但得知卞某與妻子協議離婚時已通過協議的方式將上述住宅給了卞某的妻子于是支行將卞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銷卞某在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協議。
法官點評
本案核心在于貸款人在借款人假借離婚之名行轉移財產之實時是否有權行使撤銷權。
本案中支行若要實現債權存在一個先決條件即卞某必須有足夠的財產償還債務而卞某曾經有足夠財產住宅來償還債責務但現在卞某已在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中將住宅無償分給其前妻。在這種情況下支行要實現債權只能根據合同法第74條關于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規定撤銷卞某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
卞某的行為使得作為債權人的支行完全符合行使撤銷權的條件。因此支行可以依法行使其撤銷權以保證自己的合法利益。
離婚逃債的法律規定
12002年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十次會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刑法百一十三條的解釋“法院判決裁定有能力而拒不情節嚴重的處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立法解釋列舉了拒不的五種情形第(一)為“被告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不低價轉讓財產判決裁定無法的”。
2我國民事訴訟法213條及最高法院關于適用〈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71條至第274條及最高法院關于法院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等追加變更被主體的條款對此類問題都涉及在程序中未明文規定對接收逃債財產人或惡意串通協助逃債的人的強制手段對被告人躲避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情況在法律規范的對策只是實體法規定了逃債的無效例如最高法院關于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7條第2款規定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約定(財產分割約定)其約定無效。
3我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款規定下列民事無效(項)惡意串通損害集體或者人利益的。(第七項)以合法掩蓋非法目的的。例合同糾紛債務人離婚逃債放棄到期債權或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損害的或以不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損害可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債權人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