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中常見問題有哪些

導讀:
為了使透明化以及防止財產的漏分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共同存款的數額以及現存于誰的名下存于哪一個銀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給付義務方在離婚后不履行義務另一方也好及時到法院起訴根據離婚協議記載的存款信息及時查到存款的支取情況及錢款的去向。在很多離婚協議中對于銀行存款的處理往往這樣約定“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這樣離婚后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通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那么離婚協議中常見問題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了使透明化以及防止財產的漏分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共同存款的數額以及現存于誰的名下存于哪一個銀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給付義務方在離婚后不履行義務另一方也好及時到法院起訴根據離婚協議記載的存款信息及時查到存款的支取情況及錢款的去向。在很多離婚協議中對于銀行存款的處理往往這樣約定“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這樣離婚后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通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關于離婚協議中常見問題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銀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別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業的男士往往還不知道家里的積蓄被存于哪個銀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為了使透明化以及防止財產的漏分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共同存款的數額以及現存于誰的名下存于哪一個銀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給付義務方在離婚后不履行義務另一方也好及時到法院起訴根據離婚協議記載的存款信息及時查到存款的支取情況及錢款的去向。
在很多離婚協議中對于銀行存款的處理往往這樣約定“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我們認為這樣約定有好有壞好處在于這樣簡單寫省事兒又省力節約墨水不利之處在于如果一方還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這樣約定處理方法后即使離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還有銀行存款也很難要求分割畢竟已經同意“離婚時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因此這樣的約定對有錢不報者有利因此這樣的約定可能會使夫妻的財產分割實際上不公平。因此為達到公正公平的目的我們還是建議夫妻在離婚協議中將截止到離婚協議簽訂之時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詳細列出包括開戶行開戶名賬號存款余額幣種等。這樣離婚后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通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