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中對子女的贈與可不可以撤銷

導讀:
離婚協議往往涉及到財產贈與等變更身份關系后財產關系的約定具有強烈的人身關系以及道德性質對夫妻問題應優先適用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如非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得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綜上離婚協議中贈與子女房產的行為是建立在人身關系基礎之上的其有別于單純的贈與行為不能當然適用民法典中關于贈與的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那么離婚協議中對子女的贈與可不可以撤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往往涉及到財產贈與等變更身份關系后財產關系的約定具有強烈的人身關系以及道德性質對夫妻問題應優先適用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如非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得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綜上離婚協議中贈與子女房產的行為是建立在人身關系基礎之上的其有別于單純的贈與行為不能當然適用民法典中關于贈與的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關于離婚協議中對子女的贈與可不可以撤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中對子女的贈與可不可以撤銷
可以撤銷。
首先離婚協議中的贈與不同于民法典中的贈與其不應當然適用民法典中關于的規定。離婚協議往往涉及到財產贈與等變更身份關系后財產關系的約定具有強烈的人身關系以及道德性質對夫妻問題應優先適用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如非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得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其次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就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的合意。離婚時夫妻雙方協議將房產贈與子女是基于原有婚姻關系這一特定的人身關系為基礎并具有保護照顧未成年子女利益的道德性質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最后夫妻雙方協議將房產贈與子女是雙方共同為子女設定權利的行為夫妻一方無權單方面任意撤銷贈與而應取得離婚協議另一方當事人的同意否則其任意撤銷行為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綜上離婚協議中贈與子女房產的行為是建立在人身關系基礎之上的其有別于單純的贈與行為不能當然適用民法典中關于贈與的規定。在離婚訴訟中如果準許一方當事人任意撤銷離婚協議中的贈與行為不僅會導致不法侵占他人財產現象發生而且也會給善意一方或者子女造成物質和精神損害與法律精神相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