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協議難以成為定案依據

導讀:
秦女士與吳先生于2009年9月登記結婚2009年12月雙方購買了通州區的一套房屋。后秦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房產。審理過程中法官對雙方協議離婚時未進行共同財產分割進行了調查。據吳先生表示秦女士有外遇當時急于離婚便承諾放棄共同財產只要求吳先生盡快辦理離婚手續。但是秦女士并沒有出具書面放棄聲明。秦女士則對吳先生的陳述表示異議但是當庭沒有給出具體理由。經法庭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議房屋歸吳先生所有同時向秦女士支付房屋折價款40萬元。分析主審法官表示在進行法律行為時一定要“先小人后君子”口頭的意思表示在沒有其他證據材料佐證的情況下是很難作為定案依據的。那么口頭協議難以成為定案依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秦女士與吳先生于2009年9月登記結婚2009年12月雙方購買了通州區的一套房屋。后秦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房產。審理過程中法官對雙方協議離婚時未進行共同財產分割進行了調查。據吳先生表示秦女士有外遇當時急于離婚便承諾放棄共同財產只要求吳先生盡快辦理離婚手續。但是秦女士并沒有出具書面放棄聲明。秦女士則對吳先生的陳述表示異議但是當庭沒有給出具體理由。經法庭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議房屋歸吳先生所有同時向秦女士支付房屋折價款40萬元。分析主審法官表示在進行法律行為時一定要“先小人后君子”口頭的意思表示在沒有其他證據材料佐證的情況下是很難作為定案依據的。關于口頭協議難以成為定案依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協議離婚并未分割共同財產離婚后前妻要求分房子男方很氣憤地表示“她明明說這房子她不要。”昨日通州法院最終調解結案房產歸吳先生所有但需支付前妻秦女士40萬元房屋折價款。
秦女士與吳先生于2009年9月登記結婚2009年12月雙方購買了通州區的一套房屋。2013年7月雙方因性格不合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離婚時并未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后秦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房產。
審理過程中法官對雙方協議離婚時未進行共同財產分割進行了調查。原來當初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時雙方都未提出有一套共同財產房屋的事實。據吳先生表示秦女士有外遇當時急于離婚便承諾放棄共同財產只要求吳先生盡快辦理離婚手續。但是秦女士并沒有出具書面放棄聲明。吳先生念及舊情也沒有要求秦女士出具書面材料。之后吳先生配合秦女士辦理離婚手續可當手續辦完后秦女士又起訴要求分割共同財產。
秦女士則對吳先生的陳述表示異議但是當庭沒有給出具體理由。同時吳先生也并沒能提出關于秦女士有婚外情的證據。經法庭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議房屋歸吳先生所有同時向秦女士支付房屋折價款40萬元。
分析
主審法官表示在進行法律行為時一定要“先小人后君子”口頭的意思表示在沒有其他證據材料佐證的情況下是很難作為定案依據的。所以在處理法律事務時。首先應盡量一次性將涉及的法律問題考慮周全拿出處理方案其次要注意掌握收集證據材料如錄音錄像資料書面材料證人證言等等。如有口頭的意思表示則要注意輔以其他關聯的證據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