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協議能否決定離婚事實

導讀:
相關案例6月5日江西余江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因重婚起訴的離婚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準祝剛和桂萍離婚并由桂萍賠償祝剛人民幣6000元。2004年桂萍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因未提供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法院判決不準雙方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為省事祝剛和桂萍雙方私下口頭協議離婚從此雙方各奔東西。2011年元月祝剛向法院起訴離婚并要求桂萍賠償30000元。一審法院認為桂萍在未同祝剛依法解除婚姻關系的情況下從2004年起即公然與范海以夫妻的名義同居生活并生育了小孩因此桂萍的這一行為構成重婚同時也是導致雙方婚姻破裂的原因之一對此結果桂萍是存在過錯的。據此依據婚姻法第32條和第46條的規定作出上述判決。那么口頭協議能否決定離婚事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相關案例6月5日江西余江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因重婚起訴的離婚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準祝剛和桂萍離婚并由桂萍賠償祝剛人民幣6000元。2004年桂萍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因未提供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法院判決不準雙方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為省事祝剛和桂萍雙方私下口頭協議離婚從此雙方各奔東西。2011年元月祝剛向法院起訴離婚并要求桂萍賠償30000元。一審法院認為桂萍在未同祝剛依法解除婚姻關系的情況下從2004年起即公然與范海以夫妻的名義同居生活并生育了小孩因此桂萍的這一行為構成重婚同時也是導致雙方婚姻破裂的原因之一對此結果桂萍是存在過錯的。據此依據婚姻法第32條和第46條的規定作出上述判決。關于口頭協議能否決定離婚事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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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丈夫辦理離婚在電話口頭協議女兒共同撫養協議由他起草但當他把協議拿給我看時變成女兒撫養權歸他撫養費一人一半與當初的口頭協議的原意不同我不肯簽這份協議要求重新女兒撫養權歸屬大家輪流撫養但他不肯態度還非常惡劣在這個情況下我是否應該上法院訴頌離婚呢?手續應如何辦理呢?我與他條件相當大家收入差不多也沒有共同財產各自也沒有房產他是出租車司機開了出租車3年是他第一份正式職業之前他一直游手好閑我在國有企業工作有十幾年工齡是正式員工職位屬于中級技術員學歷我是大專生他是初中生女兒今年3歲平常我上班要三班倒一個月大概休息15天我休息時女兒由我帶我上班時由我家婆帶請問這種情況下我爭取女兒的撫養權勝數有幾大呢?
如果你們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必須簽訂書面的離婚協議并給民政局留底一份因此你不同意對方的離婚條件的話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如果你能夠證明自己對撫養孩子更有利法院可能把孩子判給你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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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江西余江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因重婚起訴的離婚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準祝剛和桂萍離婚并由桂萍賠償祝剛人民幣6000元。
祝剛和桂萍于2001年元月12日登記結婚婚后感情一般。2004年桂萍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因未提供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法院判決不準雙方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為省事祝剛和桂萍雙方私下口頭協議離婚從此雙方各奔東西。2004年桂萍稱自己已離婚在他人介紹后與另村的范海訂婚并舉辦了“結婚”宴席此后桂萍和范海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并生育了小孩。2011年元月祝剛向法院起訴離婚并要求桂萍賠償30000元。
一審法院認為桂萍在未同祝剛依法解除婚姻關系的情況下從2004年起即公然與范海以夫妻的名義同居生活并生育了小孩因此桂萍的這一行為構成重婚同時也是導致雙方婚姻破裂的原因之一對此結果桂萍是存在過錯的。據此依據婚姻法第32條和第46條的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