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應該滿足什么條件

導讀:
第三受欺詐方既是受害人又與欺詐方共同欺騙婚姻登記機關。2協議離婚應該滿足什么條件?我國民法典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當事人之間協議離婚應當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協議離婚必須是夫妻雙方完全自愿。如果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在違背對方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與之達成離婚協議經婚姻機關查實后應當不予登記。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和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離婚登記是當事人之間解除身份關系的行為必須由當事人本人親自辦理不能由他人代理。若一方不能舉證證明另一方在簽訂協議時存在脅迫的事實即無法舉證則法院很難認定。那么協議離婚應該滿足什么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三受欺詐方既是受害人又與欺詐方共同欺騙婚姻登記機關。2協議離婚應該滿足什么條件?我國民法典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當事人之間協議離婚應當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協議離婚必須是夫妻雙方完全自愿。如果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在違背對方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與之達成離婚協議經婚姻機關查實后應當不予登記。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和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離婚登記是當事人之間解除身份關系的行為必須由當事人本人親自辦理不能由他人代理。若一方不能舉證證明另一方在簽訂協議時存在脅迫的事實即無法舉證則法院很難認定。關于協議離婚應該滿足什么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什么是欺詐離婚
欺詐離婚是指一方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詐手段向對方許諾先離婚再復婚以騙取對方同意暫時離婚的行為。
欺詐離婚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這種離婚是欺詐方的真實意思而受欺詐一方并無真實意思。
第二欺詐方的目的在于騙取對方同意離婚以達到真正離婚的目的因而并無復婚的意思而受欺詐方卻期待目的達到后即行復婚。
第三受欺詐方既是受害人又與欺詐方共同欺騙婚姻登記機關。
2協議離婚應該滿足什么條件?
我國民法典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當事人之間協議離婚應當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協議離婚必須是夫妻雙方完全自愿。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如果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在違背對方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與之達成離婚協議經婚姻機關查實后應當不予登記。
(2)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已經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出適當處理。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和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如果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對子女的撫養以及財產的分割等問題未作適當處理婚姻登記機關不能為其辦理離婚登記。
(3)必須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當事人之間解除身份關系的行為必須由當事人本人親自辦理不能由他人代理。
3離婚協議書簽訂的欺詐脅迫問題怎么處理?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確實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地方由于離婚雙方畢竟有過夫妻名分共同生活過一段時間可能還育有子女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除了純粹的利益考慮外常常難以避免地包含一些感情因素所以法院在確認協議可撤銷或變更時不能輕易將協議中一方放棄主要或大部分財產的約定認定為顯失公平或重大誤解而予以撤銷或變更。同時對于乘人之危的認定也應謹慎不宜將急欲離婚的一方在財產上做出讓步視為另一方乘人之危的后果只有在一方利用他方生產行為能力受限而監護人監護不力等情況下迫使他方簽明顯損害其合法權益的協議才可認定為乘人之危。
另外關于在脅迫行為下簽訂的問題。若一方不能舉證證明另一方在簽訂協議時存在脅迫的事實即無法舉證則法院很難認定。實踐中常見一方認為脅迫的情況是當另一方當場捉奸在床另一方以要將捉奸資料散布出去為要挾一方不得已在離婚協議上簽字后一定要即時報警或采用其他方法取證不要太顧及臉面而丟棄固證的時機。否則產生爭議對己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