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由哪個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途徑有哪些

導讀:
訴訟離婚由哪個法院管轄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在下述情況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轄1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此程序適用于當事人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并立有離婚協議書或經法院主持調解而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亦應準予離婚。那么訴訟離婚由哪個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途徑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離婚由哪個法院管轄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在下述情況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轄1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此程序適用于當事人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并立有離婚協議書或經法院主持調解而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亦應準予離婚。關于訴訟離婚由哪個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途徑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離婚由哪個法院管轄
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在下述情況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轄
1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被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離婚訴訟途徑有哪些
離婚訴訟途徑的選擇發生在以下兩種情形
一種情形是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而起訴至法院或是雙方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的分配與承擔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而起訴至法院
另一種情形為協議離婚訴訟此種方式的采用對于經常居住地與長住戶口所在地不一致特別是兩地相距較遠時當事人就離婚達成一致意見情況下可選擇于經常居住地提起離婚訴訟通過法院調解結案。這種方式的采用避免了當事人急于離婚而須回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的長途奔波之苦。
相應的離婚訴訟的程序亦有以下兩種
(1)調解。此程序適用于當事人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并立有離婚協議書或經法院主持調解而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2)判決。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判決是否準予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是否“感情確已破裂”。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亦應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