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費用的負擔是如何確定的,訴訟離婚由哪個法院管轄

導讀:
訴訟費用的負擔是如何確定的1)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第一審和第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4)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5)撤訴的案件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其他訴訟費用按實際支出收取。9)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一年的離婚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訴訟費用的負擔是如何確定的,訴訟離婚由哪個法院管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費用的負擔是如何確定的1)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第一審和第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4)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5)撤訴的案件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其他訴訟費用按實際支出收取。9)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一年的離婚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關于訴訟費用的負擔是如何確定的,訴訟離婚由哪個法院管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費用的負擔是如何確定的
1)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由人民法院根據他們各自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各自應負擔的金額。其中如有專為自己利益的訴訟行為所支出的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其他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雙方應負擔的金額。
2)第二審人民法院對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作了改判的除了應當確定當事人對第二審訴訟費用的負擔外還應當相應地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第二審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的案件上訴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負擔雙方都提出上訴的由雙方分擔。
3)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第一審和第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
4)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5)撤訴的案件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其他訴訟費用按實際支出收取。駁回起訴的案件案件受理費由起訴的當事人負擔。
6)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由被申請人負擔。申請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請扣押船舶申請留置貨物燃料的申請費由敗訴方負擔。申請船東責任限制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
7)由于當事人不正當的訴訟行為所支出的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
8)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和勞動報酬的案件原告不預交案件受理費案件審結時由敗訴方負擔。
9)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是否緩減免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
10)下列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費
(1)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2)依照審判監督程序進行提審再審的案件。
11)當事人不得單獨就人民法院關于訴訟費用的決定提出上訴。
訴訟離婚由哪個法院管轄
通常情況下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或管轄即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適用特別規定的情形是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對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蹤的人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和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軍人離婚案件的管轄
1非軍人對軍人提起離婚訴訟軍人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雙方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三)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一年的離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一年的離婚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受理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轄。
(五)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不予受理應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的離婚案件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
國外一方向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七)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離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國內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不予承認的當事人可到國內原戶籍所在地或婚姻締結地中級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