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是否屬于離婚訴訟的必經程序

導讀:
適用調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當事人草率離婚以及在雙方當事人不能和解時有助于平和妥善地處理離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問題。經過訴訟中的調解會出現三種可能第一種是雙方互諒互讓重歸于好。人民法院將調解和好協議的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協議的法律效力至此產生。調解書應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并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第三種是調解無效。包括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達不成協議在這種情況下離婚訴訟程序繼續進行。那么調解是否屬于離婚訴訟的必經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適用調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當事人草率離婚以及在雙方當事人不能和解時有助于平和妥善地處理離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問題。經過訴訟中的調解會出現三種可能第一種是雙方互諒互讓重歸于好。人民法院將調解和好協議的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協議的法律效力至此產生。調解書應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并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第三種是調解無效。包括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達不成協議在這種情況下離婚訴訟程序繼續進行。關于調解是否屬于離婚訴訟的必經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適用調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當事人草率離婚以及在雙方當事人不能和解時有助于平和妥善地處理離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問題。在婚姻生活中雙方難免會有一些沖突和糾葛有時逞一時之氣就會使矛盾擴大沖突變得激烈由此一些尚未達到不能共同生活程度的婚姻當事人也要求離婚。由法院進行調解可以促使雙方當事人平息怨恨減少敵對對自己的婚姻狀況和今后的生活進行充分的考慮珍惜自己與配偶的婚姻關系。即使調解和好不成雙方還是堅持離婚的也可以調解離婚。調解離婚有助于解決財產和子女問題由此而達成的調解離婚協議雙方當事人一般都能自覺履行。當然通過調解達成協議必須當事人雙方自愿不得強迫調解也不是無原則的而應當本著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經過訴訟中的調解會出現三種可能
第一種是雙方互諒互讓重歸于好。
人民法院將調解和好協議的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協議的法律效力至此產生。
第二種是雙方達成全面的離婚協議包括雙方同意離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財產等。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協議的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并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離婚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種是調解無效。
包括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達不成協議在這種情況下離婚訴訟程序繼續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