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未生效時丈夫遺產可以繼承嗎

導讀:
日前山東省寧津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特別的遺產繼承案宋某與丈夫王某法院判決離婚后僅四天王某就遭遇車禍身亡因為判決還未生效宋某依法繼承了王某價值43萬元的遺產。喪事辦完后王某的弟弟王亮(化名)要求繼承其兄離婚訴訟中分得的財產而宋某認為離婚判決書還未生效她與王某還是夫妻關系所以王某的遺產應由她繼承。法院審理認為宋某與王某的離婚訴訟雖經法院判決但在判決生效前他們之間還存在著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和夫妻身份。其間王某因車禍死亡導致離婚起訴終止二人的夫妻關系一直存續到王某死亡之時因此宋某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的身份繼承王某的遺產。那么離婚判決未生效時丈夫遺產可以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日前山東省寧津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特別的遺產繼承案宋某與丈夫王某法院判決離婚后僅四天王某就遭遇車禍身亡因為判決還未生效宋某依法繼承了王某價值43萬元的遺產。喪事辦完后王某的弟弟王亮(化名)要求繼承其兄離婚訴訟中分得的財產而宋某認為離婚判決書還未生效她與王某還是夫妻關系所以王某的遺產應由她繼承。法院審理認為宋某與王某的離婚訴訟雖經法院判決但在判決生效前他們之間還存在著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和夫妻身份。其間王某因車禍死亡導致離婚起訴終止二人的夫妻關系一直存續到王某死亡之時因此宋某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的身份繼承王某的遺產。關于離婚判決未生效時丈夫遺產可以繼承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日前山東省寧津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特別的遺產繼承案宋某與丈夫王某法院判決離婚后僅四天王某就遭遇車禍身亡因為判決還未生效宋某依法繼承了王某價值43萬元的遺產。
宋某是寧津鎮人因與丈夫王某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今年1月22日法院判決二人離婚并對共同財產進行了分割王某依法分得價值43萬元的遺產。1月23日雙方當事人簽收了法院送達的判決書。1月27日王某外出時不幸遭遇車禍身亡法院隨即作出了中止宋某與王某離婚訴訟的裁定。宋某對王某進行了安葬。喪事辦完后王某的弟弟王亮(化名)要求繼承其兄離婚訴訟中分得的財產而宋某認為離婚判決書還未生效她與王某還是夫妻關系所以王某的遺產應由她繼承。雙方爭執不下王亮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承王某的遺產。
法院審理認為宋某與王某的離婚訴訟雖經法院判決但在判決生效前他們之間還存在著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和夫妻身份。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審判決的生效期為15日即當事人在接到一審判決后15日內未提起上訴即發生法律效力。其間王某因車禍死亡導致離婚起訴終止二人的夫妻關系一直存續到王某死亡之時因此宋某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的身份繼承王某的遺產。原告王亮作為王某的兄弟屬第二順序繼承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被繼承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第二順序繼承人不得繼承。據此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王亮的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