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書生效后一方死亡的法律后果

導讀:
一方當事人在一審判決離婚后上訴期內突然死亡,如果一方或雙方已經提起上訴,一審判決自然沒有生效,雙方的婚姻關系從法律上講還沒有解除,一方死亡導致婚姻關系的自然終止,另一方作為死者的配偶是有權利繼承遺產的。也就是說,一方是在一審判決尚未生效的情況下死亡的,另一方仍有權繼承遺產。離婚判決書生效后,由于這時判決已經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一方死亡的,婚姻關系按照判決書內容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第一百九十九條、第二百零八條之規定,審判監督程序針對的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那么離婚判決書生效后一方死亡的法律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當事人在一審判決離婚后上訴期內突然死亡,如果一方或雙方已經提起上訴,一審判決自然沒有生效,雙方的婚姻關系從法律上講還沒有解除,一方死亡導致婚姻關系的自然終止,另一方作為死者的配偶是有權利繼承遺產的。也就是說,一方是在一審判決尚未生效的情況下死亡的,另一方仍有權繼承遺產。離婚判決書生效后,由于這時判決已經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一方死亡的,婚姻關系按照判決書內容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第一百九十九條、第二百零八條之規定,審判監督程序針對的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關于離婚判決書生效后一方死亡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當事人在一審判決離婚后上訴期內突然死亡,如果一方或雙方已經提起上訴,一審判決自然沒有生效,雙方的婚姻關系從法律上講還沒有解除,一方死亡導致婚姻關系的自然終止,另一方作為死者的配偶是有權利繼承遺產的。即使一方或雙方對一審判決沒有提起上訴,一審判決也要經過15日的上訴期才發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說,一方是在一審判決尚未生效的情況下死亡的,另一方仍有權繼承遺產。
離婚判決書生效后,由于這時判決已經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一方死亡的,婚姻關系按照判決書內容解除。
1、確定申請執行期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規定,申請執行的執行依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
2、確定申請再審期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第一百九十九條、第二百零八條之規定,審判監督程序針對的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