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二子,乙1和乙2,乙1與丙1結婚生育丁1,后離婚,又與戊再婚。乙2與丙2結婚,生育丁2。甲生前有14萬,其中4萬已經遺囑處分給乙1。乙2車禍死亡,甲隨后病死,留下14萬遺產。未等分割遺產,乙1死亡。 14萬遺產如何分割? 說明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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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06年10月14日上午,危某某駕駛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死亡,原、被告共獲得賠償款102283.40元,二原告已先行收取賠償款10000元。另外在審理中查明,揭某系癲癇殘疾人。因危某死亡而取得的死亡賠償金是否屬于遺產范疇?一種觀點認為死亡賠償金不符合遺產的構成要件,不是遺產。從這種計算方法可以看出死亡賠償金是對受害人個人財產損失的賠償。綜上,死亡賠償金應作為受害人個人遺產對待,由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依法分割。那么死亡賠償金可以作為遺產分割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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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親車禍死亡,遺腹女能否參與分割遺產?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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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遺產表現的財產權益系死者生前已經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賠償金的形成及賠償金的實際取得均發生在死亡之后。由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由于死亡賠償金不同于遺產,它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于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而死亡賠償金并非死者的遺產,不能通過遺囑的形式對其進行處分,只能按補償原則在繼承人之間適當分割。那么死亡賠償金的法律依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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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原告出嫁后,陳某某經人介紹到林某某家上門,雙方約定,陳某某結婚后對林某某夫婦盡生養死葬義務,二老去世后,房屋財產大部分歸陳某某夫婦所有,法院認為,被告陳某某與岳父母林某某夫婦約定,由陳某某夫婦負責林某某二老的生養死葬,待林某某夫婦去世后,所遺留的房屋財產大部分歸陳某某夫婦所有,被告陳某某將岳父母遺產老屋拆除修建時,三原告阻止并要求進行分割,雙方遂發生糾紛,三原告訴訟到法院請求被告分割遺產,林某某夫婦生育四個女兒,即三原告和被告陳某某之妻,被告陳某某夫婦盡到了贍養義務,但是三原告同樣也對父母盡了一定贍養義務,據此,法院判決由被告陳某某補償三原告人民幣各20000元。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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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按照我國傳統的民間習慣,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健在時,一般并不馬上發生繼承遺產的問題,而要等到父母雙亡后,才由子女繼承、分割他們的遺產。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是繼承開始的惟一法定要件,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兒女和其他繼承人都有要求繼承其遺產的權利?,F實生活中,有的子女在父或母一方死亡,一方健在的情況下,不愿提出繼承,這樣就可等待父母雙亡后再繼承。但是,有時候子女不及時要求繼承,其繼承權可能會受到侵犯。如父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急于帶遺產再婚的,如不盡快確定死者遺產范圍,依法繼承,子女應繼承的份額可能就會被再婚的父母帶走。那么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還健在,子女是否有權要求繼承遺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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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婚前一方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據《婚姻法》第二十四條明文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再婚夫妻在取得婚姻登記機關的結婚證明后,就是合法夫妻。《婚姻法》所指的夫妻當然也包括老年人再婚夫妻,老年人再婚夫妻雙方當然也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那么再婚夫妻婚前房產的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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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為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死亡賠償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種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死者家屬的一定數量的賠償。死亡賠償金是對家屬的補償,而不是給死者的,不是死者生前的合法財產,因此不屬于遺產,不能進行遺產分割。公民個人財產包括公民個人單獨所有的財產,也包括公民與他人共有財產中應屬該公民所有的份額。非法侵占的國家的、集體的或者其他公民的財產,以及依照法律規定不允許公民所有的財產,不能成為遺產。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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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男方的婚前財產是屬于男方的個人財產,女方是無權進行分割的,如果你們已經進行結婚登記,離婚的話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男方的個人婚前財產。丈夫的婚前財產屬于丈夫的個人財產,丈夫去世后,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當按照《繼承法》第十條規定,對丈夫的遺產進行繼承?!独^承法》第十條規定,配偶屬于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二婚妻子有權繼承丈夫的遺產。對夫妻雙方有約定,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約定規避法律或者無效的,按共同財產處理;5、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處理。那么再婚女方有權分割男方的婚前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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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轉繼承的法律依據是什么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于遺產分割前死亡,并沒有放棄繼承的,該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轉給其繼承人,但是遺囑另有安排的除外。據此,轉繼承制度實際上在我國已得到確認。轉繼承人就是實際接受遺產的死亡繼承人的繼承人。轉繼承的繼承只能對其法定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進行分割,不能與被繼承人的其他合法繼承人共同分割被繼承人的遺產。轉繼承糾紛需要的材料(一)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1、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或公安機關、村委會、居委會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那么轉繼承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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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方婚前財產也與對方有關案例3月已經喪偶三年的凌老人與劉結為夫妻。至元月凌老人去世雙方并未創造多少夫妻共同財產。劉與凌雖是再婚但并不排除彼此的配偶身份彼此之間具有當然的法定繼承權。2018年6月9日郭突發腦溢血死亡。法院認為郭的遺囑只能處分自己的財產份額而無權包括全部夫妻共同財產故駁回了其子的“獨占”請求。點評一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再一方面從整個民法典中看被繼承人就繼承對象的選擇僅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作了限制性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那么再婚老人遺產糾紛相關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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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說到遺產繼承順序,那么肯定是在法定繼承當中的規定。遺產繼承順序,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后秩序。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繼承順序的明確為遺產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那么再婚房產遺產繼承順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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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二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被人民法院依特別程序宣告失蹤的法律后果是其合法的婚姻關系仍繼續存在除非其配偶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決離婚后雙方婚姻關系解除并就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進行判決,第二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被人民法院依特別程序宣告失蹤的法律后果是其合法的婚姻關系仍繼續存在除非其配偶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決離婚后雙方婚姻關系解除并就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進行判決,第一依照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關于宣告失蹤和死亡法律后果的相關規定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被人民法院依特別程序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是其與配偶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其配偶無需再辦理解除婚姻關系的手續即可與他人結婚可以依照繼承法取得被宣告死亡方的遺產在利害關系人或者本人申請法院撤銷死亡宣告前該婚姻關系不存在如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死亡宣告被法院撤銷時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關系從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以下情況除外(1)生存配偶再婚且再婚關系依然存在的(2)生存配偶再婚后又離婚的(3)生存配偶再婚后其再婚配偶又死亡的,第三人民法院經案件審理缺席判決離婚的法律后果是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其婚姻關系依法解除除雙方復婚外不存在夫妻關系恢復問題,第三人民法院經案件審理缺席判決離婚的法律后果是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其婚姻關系依法解除除雙方復婚外不存在夫妻關系恢復問題,宣告失蹤宣告死亡后判決離婚宣告一方當事人失蹤死亡和缺席判決其離婚所產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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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事故發生后,我將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和張某的繼承人起訴到法院,請求雙方賠償損失。從《繼承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遺產范圍可知,公民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時,賠償義務人向其支付的死亡賠償金并未包含其中,所以死亡賠償金不宜認定為遺產進行分割。死亡賠償金如果需要分配,一般應由親屬之間協商解決。綜上所述,張某的死亡賠償金是屬于張某親屬的財產,不是張某的遺產,所以王先生也不能主張將張某的死亡賠償金作為其遺產來賠償自己的損失。那么死亡賠償金能進行遺產分割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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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07年1月法院判決二人離婚并對共同財產進行了分割謝某依法分得價值128萬元的財產。1月27日謝某外出時不幸突發疾病死亡法院隨即作出了中止張某與謝某離婚訴訟的裁定。謝某的父親要求繼承兒子離婚訴訟中分得的財產而張某認為二人還是夫妻關系所以謝某的遺產應由她繼承。律師說法律師張某與謝某的離婚訴訟雖經法院判決但在判決生效前二人之間還存在著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二人的離婚判決還未生效在此期間謝某因病身亡導致離婚起訴終止。二人的夫妻關系一直存續到謝某死亡之時因此謝某的遺產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由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繼承。那么離婚時如何分割死亡遺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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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14年西安市、陜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計算詳解、法律依據 2013年西安市、陜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法律依據及計算標準 本律師辦理了大量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積累了很豐富的經驗和技巧,勝訴率極高,現將有關法律知識發布如下。那么2014年西安市、陜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計算詳解、法律依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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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橐鲫P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每年收費2萬與張三“假結婚”,幫忙落戶北京!后突發意外去死,可獲得120萬賠償,張三帶著自己的兩個孩子出現要求分割賠償款及繼承遺產,法院未認可孩子是繼承人。 法律沒有假結婚一說,領了結婚證就是真夫妻,有權利按法律規定繼承遺產。 為了減損,我們查到對方張三名下有購房并有按揭款,銀行是郵政儲蓄,法官給開了調查令,大家猜猜能查出哪些信息?
客戶對遺產的分割已經達成一致意見,需要辦理公證、變更房產登記。取材料調證明,手續繁瑣,客戶委托我們辦理,不用費心費力的學習辦理公證的程序,省下了時間和精力。
給我朋友借了一筆錢,當時我也是擔心他給我還不上,我就讓他找了個擔保人,還寫了個借條,嗯,現在呢,這個債權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個擔保人讓他還錢,他居然說他不付,沒有這個擔保責任,說過期了,是有這樣的規定嗎?那你把借條給我看一下,在這里啊,確實還約定了,嗯,50萬,嗯,啊,然后你你這個很明確啊,雙方約定的這個擔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證啊,那如果一般保證的話,那有很明確的一個法律規定啊,如果你債權到期了,半年之內沒有向擔保人主張這個權利,你確實是沒有權利像這個一般保證的擔保人來主張這一部分的一個一個款項了,明白嗎?那所以這個時候你怎么辦呢?如果現在擔保人不能給你錢了,你再不抓緊啟動程序,很可能帶來的問題是啥啊,要不回來了,對這個錢就很難主張回來了,所以現在的話,我給你的建議就是抓緊啟動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對方的現在我們看一下他名下還有哪些財產,該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訴。
用的方式來促進調解,爭取用最快的速度幫你去解決這個問題,好不好,好的好的行,欠債就必須要還,關注張律師,幫你要回每一筆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