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重婚行為的條件

導讀:
小編分析張女士與劉某的行為不構成重婚。因為重婚罪是指自己有配偶在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具體包括法律上重婚和事實上重婚。法律重婚行為是指重婚的人二次以上到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通過欺騙手段進行婚姻登記取得二次以上法律上婚姻證明的行為事實上重婚行為是指雖然沒有到國家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而事實上雙方以夫妻關系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為。本案張女士與劉某雖生有一子但兩人只是暗中來往并無固定住處對外也沒有以夫妻相稱故不符合重婚罪的形式與實質案件不構成重婚罪。那么構成重婚行為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小編分析張女士與劉某的行為不構成重婚。因為重婚罪是指自己有配偶在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具體包括法律上重婚和事實上重婚。法律重婚行為是指重婚的人二次以上到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通過欺騙手段進行婚姻登記取得二次以上法律上婚姻證明的行為事實上重婚行為是指雖然沒有到國家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而事實上雙方以夫妻關系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為。本案張女士與劉某雖生有一子但兩人只是暗中來往并無固定住處對外也沒有以夫妻相稱故不符合重婚罪的形式與實質案件不構成重婚罪。關于構成重婚行為的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小編分析
張女士與劉某的行為不構成重婚。
因為重婚罪是指自己有配偶在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具體包括法律上重婚和事實上重婚。法律重婚行為是指重婚的人二次以上到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通過欺騙手段進行婚姻登記取得二次以上法律上婚姻證明的行為事實上重婚行為是指雖然沒有到國家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而事實上雙方以夫妻關系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為。
本案張女士與劉某雖生有一子但兩人只是暗中來往并無固定住處對外也沒有以夫妻相稱故不符合重婚罪的形式與實質案件不構成重婚罪。女士與丈夫王某結婚已五年夫妻生活十分不和諧因為張女士與王某結婚后才發現王某患有某種疾病根本無法過正常的夫妻生活張女士為此十分痛苦。
在一次老同學聚會上張女士遇到了大學同學劉某飯店劉某邀張女士喝茶談及這些年的生活張女士神情黯然向劉某傾訴了自己的不幸此后劉某常常邀張女士出來談心兩人感情迅速發展。不久張女士發現自己懷孕了兩人十分驚慌劉某勸張女士去做流產張女士不肯終于生下一兒子紙包不住火此事很快讓張女士的丈夫王某知道了王某警告張女士不準再和劉某來往否則要告他們倆重婚罪張女士現已決定與丈夫離婚但又怕丈夫真的去告她和劉某重婚遞來律師處咨詢。
小編分析
張女士與劉某的行為不構成重婚。
因為重婚罪是指自己有配偶在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具體包括法律上重婚和事實上重婚。法律重婚行為是指重婚的人二次以上到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通過欺騙手段進行婚姻登記取得二次以上法律上婚姻證明的行為事實上重婚行為是指雖然沒有到國家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而事實上雙方以夫妻關系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為。
本案張女士與劉某雖生有一子但兩人只是暗中來往并無固定住處對外也沒有以夫妻相稱故不符合重婚罪的形式與實質案件不構成重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