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了男方外面有人合法嗎_分居男方外面有人構成重婚嗎

導讀:
既然說重婚可以獲得賠償,那么重婚罪民事賠償金額是多少,這個問題就是重婚行為受害人最想知道的事情,既然說重婚可以獲得賠償,那么重婚罪民事賠償金額是多少,這個問題就是重婚行為受害人最想知道的事情,分居男方外面有人構成重婚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居期間男方外面有人的,如果辦理結婚登記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就會構成重婚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分居男方外面有人構成重婚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居期間男方外面有人的,如果辦理結婚登記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就會構成重婚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分居男方外面有人構成重婚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居期間男方外面有人的,如果辦理結婚登記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就會構成重婚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應該怎么賠償
一談到重婚,許多人腦海就會立馬浮現出“出軌、小三、不負責”等詞語。很多人尤其是受害一方往往會忽略重婚這一行為,自己是可以獲得離婚損害賠償的,所以如果遭遇重婚傷害的你應該及時維權,向對方索賠。
既然說重婚可以獲得賠償,那么重婚罪民事賠償金額是多少,這個問題就是重婚行為受害人最想知道的事情。
對于重婚行為,賠償金額可以參考以下:
一般情況多判300-5000元,較為嚴重點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會超過5萬元。
知道了重婚可以獲得賠償,那么如何收集重婚的證據就顯得尤為重要,可以說如何收集重婚的證據是最關鍵的一步。常見收集重婚證據的方法如下:
1、發現對方重婚的,受害者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調取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但對他人的婚姻登記檔案當事人一般很難調取,此時可以委托律師調查;
2、另外注意搜集重婚一方遺留的電子證據。如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傳真、聊天記錄、電話通信記錄等,重要時建議把這些電子證據通過公證處以“公證書”的形式固定下來;
3、跟蹤調查,通過照相、錄音錄像等方式把證據固定下來,必要時可以委托專業調查機構調查;
4、尋找證人證言,有條件的話最好讓證人出庭作證。
男方外面有外遇離婚財產怎么分
男方外面有外遇離婚財產一般由夫妻自行協商分配即可。若無法達成協商的,共同財產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個人所有的財產一般不用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分居男方外面有人構成重婚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居期間男方外面有人的,如果辦理結婚登記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就會構成重婚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應該怎么賠償
一談到重婚,許多人腦海就會立馬浮現出“出軌、小三、不負責”等詞語。很多人尤其是受害一方往往會忽略重婚這一行為,自己是可以獲得離婚損害賠償的,所以如果遭遇重婚傷害的你應該及時維權,向對方索賠。
既然說重婚可以獲得賠償,那么重婚罪民事賠償金額是多少,這個問題就是重婚行為受害人最想知道的事情。
對于重婚行為,賠償金額可以參考以下:
一般情況多判300-5000元,較為嚴重點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會超過5萬元。
知道了重婚可以獲得賠償,那么如何收集重婚的證據就顯得尤為重要,可以說如何收集重婚的證據是最關鍵的一步。常見收集重婚證據的方法如下:
1、發現對方重婚的,受害者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調取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但對他人的婚姻登記檔案當事人一般很難調取,此時可以委托律師調查;
2、另外注意搜集重婚一方遺留的電子證據。如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傳真、聊天記錄、電話通信記錄等,重要時建議把這些電子證據通過公證處以“公證書”的形式固定下來;
3、跟蹤調查,通過照相、錄音錄像等方式把證據固定下來,必要時可以委托專業調查機構調查;
4、尋找證人證言,有條件的話最好讓證人出庭作證。
離婚時夫妻一方外面有人該如何去調查取證
離婚時夫妻一方外面有人調查取證的方式:當事人可以收集另一方與第三者的轉賬記錄、短訊記錄、親密相片、出軌方的懺悔書等證據,以及證人證言、物證等,證明另一方的出軌事實。且前述的證據應當以合法形式取得,且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