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法解決的主要錯誤是

導讀:
財產繼承法解決的主要問題財產繼承法解決的主要問題是繼承人、繼承權的問題法定繼承人的范圍,是指在適用法定繼承方式時,哪些人可以作為死者遺產的繼承人在我國的法律中是有明確的規(guī)定的。此外,依《繼承法》第11條的規(guī)定,死于被繼承人之前的子女的直系血親可作為代為繼承人。根據我國《繼承法》第10條的規(guī)定,我國的法定繼承分為兩個順序: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時,《繼承法》第12條規(guī)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那么財產繼承法解決的主要錯誤是。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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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繼承法解決的主要問題
財產繼承法解決的主要問題是繼承人、繼承權的問題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是指在適用法定繼承方式時,哪些人可以作為死者遺產的繼承人在我國的法律中是有明確的規(guī)定的。
根據《繼承法》第10條和第12條的規(guī)定,我國法定繼承人的范圍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喪偶兒媳、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喪偶女婿。此外,依《繼承法》第11條的規(guī)定,死于被繼承人之前的子女的直系血親可作為代為繼承人。由此可見,夫妻、父母子女互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需要提醒的是: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10條的規(guī)定,我國的法定繼承分為兩個順序: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時,《繼承法》第12條規(guī)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被剝奪繼承權的,第二順序的繼承人才能繼承遺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