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容易引發財產糾紛案件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導讀:
一方不履行在民政部門簽訂的離婚協議或離婚后又擅自變更原訂協議導致另一方提起訴訟。夫妻雙方為少繳訴訟費自行對等事項達成協議并在起訴離婚后一致表示無財產上的爭議從而達成調解離婚的協議后因移交財產中產生矛盾不得不通過法院解決。對此律師建議1民政部門在受理離婚申請時給予當事人法律指導并對雙方達成的離婚協議認真審核要求明確財產的性質給付的方式和期限。2對離婚時未提出分割的財產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要求一方提供另一方有隱匿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證據。那么協議離婚容易引發財產糾紛案件的主要原因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不履行在民政部門簽訂的離婚協議或離婚后又擅自變更原訂協議導致另一方提起訴訟。夫妻雙方為少繳訴訟費自行對等事項達成協議并在起訴離婚后一致表示無財產上的爭議從而達成調解離婚的協議后因移交財產中產生矛盾不得不通過法院解決。對此律師建議1民政部門在受理離婚申請時給予當事人法律指導并對雙方達成的離婚協議認真審核要求明確財產的性質給付的方式和期限。2對離婚時未提出分割的財產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要求一方提供另一方有隱匿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證據。關于協議離婚容易引發財產糾紛案件的主要原因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當事人在民政部門的離婚協議中權利義務不明確。如離婚協議中未明確財產是否已分割完畢財產應由何人給付及給付期限等。
2當事人惡意反悔。一方不履行在民政部門簽訂的離婚協議或離婚后又擅自變更原訂協議導致另一方提起訴訟。
3為達到離婚的目的先放棄財產后又要求分割有的當事人為了離婚的順利口頭答應放棄所有財產待離婚后即起訴要求分割。
4為少繳訴訟費自行分割財產而產生矛盾。夫妻雙方為少繳訴訟費自行對等事項達成協議并在起訴離婚后一致表示無財產上的爭議從而達成調解離婚的協議后因移交財產中產生矛盾不得不通過法院解決。
對此律師建議
1民政部門在受理離婚申請時給予當事人法律指導并對雙方達成的離婚協議認真審核要求明確財產的性質給付的方式和期限。
2對離婚時未提出分割的財產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要求一方提供另一方有隱匿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