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香港商互認離婚令;解決財產分配撫養權錯誤

導讀:
香港律政司長黃仁龍11日表示,已就有關問題與最高人民法院初步討論,以保障離婚雙方及子女的利益。黃仁龍也指出,由2006年起,在香港注冊的婚姻中,每年約有30%夫婦其中一方來自內地,但目前并無法例讓香港承認或執行內地的離婚命令,故關注這類案件中雙方及子女的福利保障。早前,潤迅通信前副主席楊軍與妻子2006年離婚時,因各自在內地香港兩地申請離婚令,使兩地法院各自分配財產造成混亂,案件現正待上訴終審法院。那么內地香港商互認離婚令;解決財產分配撫養權錯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香港律政司長黃仁龍11日表示,已就有關問題與最高人民法院初步討論,以保障離婚雙方及子女的利益。黃仁龍也指出,由2006年起,在香港注冊的婚姻中,每年約有30%夫婦其中一方來自內地,但目前并無法例讓香港承認或執行內地的離婚命令,故關注這類案件中雙方及子女的福利保障。早前,潤迅通信前副主席楊軍與妻子2006年離婚時,因各自在內地香港兩地申請離婚令,使兩地法院各自分配財產造成混亂,案件現正待上訴終審法院。關于內地香港商互認離婚令;解決財產分配撫養權錯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據香港《明報》報道,內地香港跨境婚姻日漸增加,離婚數字也隨之急升,但兩地的離婚命令仍未達到相互承認的階段,在何地申請離婚、撫養權、財產分配、內地離婚命令在香港如何執行等,均成為急切問題。香港律政司長黃仁龍11日表示,已就有關問題與最高人民法院初步討論,以保障離婚雙方及子女的利益。律師鄧達明指出,內地香港跨境婚姻約自2000年起急增,現時他處理的離婚個案中,就有近70%是兩地婚姻。黃仁龍也指出,由2006年起,在香港注冊的婚姻中,每年約有30%夫婦其中一方來自內地,但目前并無法例讓香港承認或執行內地的離婚命令,故關注這類案件中雙方及子女的福利保障。他指,律政司現正檢討,也曾與最高人民法院初步討論,探討設立機制以便相互承認和執行離婚命令的可行性。早前,潤迅通信前副主席楊軍與妻子2006年離婚時,因各自在內地香港兩地申請離婚令,使兩地法院各自分配財產造成混亂,案件現正待上訴終審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