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屋要滿足的條件包括哪些

導讀:
無遺囑前提,需要按照繼承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屬于死者合法擁有的住房。得到公證書,有被選定繼承人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辦理繼承過戶手續。那么繼承房屋要滿足的條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遺囑前提,需要按照繼承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屬于死者合法擁有的住房。得到公證書,有被選定繼承人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辦理繼承過戶手續。關于繼承房屋要滿足的條件包括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繼承房屋要滿足的條件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的《繼承法》,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死者如果有遺囑,就要按照遺囑辦理繼承。無遺囑前提,需要按照繼承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屬于死者合法擁有的住房。
需要召集以上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住房所屬本地公證處,辦理選取繼承人繼承住房,其他繼承人簽署放棄繼承協議。得到公證書,有被選定繼承人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辦理繼承過戶手續。
二、需要證件材料
死者死亡證明,婚姻情況證明,住房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繼承公證書。
繼承法規定: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