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失繼承權會產生什么影響

導讀:
繼承人因法定事由而喪失對特定被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并不喪失該繼承人對其他被繼承人的繼承權。繼承權的喪失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亦發生效力,即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繼承權的喪失對善意第三人不發生效力,不得以繼承人的繼承權喪失而對抗善意第三人。喪失繼承權的人處分被繼承人遺產的,屬于對他人財產的無權處分。那么喪失繼承權會產生什么影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繼承人因法定事由而喪失對特定被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并不喪失該繼承人對其他被繼承人的繼承權。繼承權的喪失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亦發生效力,即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繼承權的喪失對善意第三人不發生效力,不得以繼承人的繼承權喪失而對抗善意第三人。喪失繼承權的人處分被繼承人遺產的,屬于對他人財產的無權處分。關于喪失繼承權會產生什么影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喪失繼承權會產生什么影響(《繼承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
繼承權的喪失由人民法院以判決的形式加以確認。人民法院在判決中確認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繼承權的喪失溯及至繼承開始之時發生效力。
繼承權的喪失發生繼承人被依法剝奪其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的法律后果,從而導致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的喪失。這種喪失只對特定的被繼承人發生法律效力,即繼承權的喪失僅是繼承人針對特定被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喪失。繼承人因法定事由而喪失對特定被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并不喪失該繼承人對其他被繼承人的繼承權。繼承權的喪失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亦發生效力,即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
繼承權的喪失對善意第三人不發生效力,不得以繼承人的繼承權喪失而對抗善意第三人。喪失繼承權的人處分被繼承人遺產的,屬于對他人財產的無權處分。因此,于此情形下,應適用善意取得原則,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第三人屬于善意有償取得財產的,其他人不能主張第三人返還,而只能向處分遺產的喪失繼承權的繼承人主張返還不當得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7條規定,“繼承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p>
二、確認喪失繼承權的注意事項
1、繼承權喪失不僅適用于法定繼承也適用于遺囑繼承只要繼承人有《繼承法》第7條規定的行為之一,無論是法定繼承人還是遺囑繼承人都喪失繼承權。
2、喪失繼承權是一種民事制裁繼承權是一種民事財產權,所以喪失繼承權是一種民事制裁。
3、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必須符合《繼承法》第7條規定的條件。公民的繼承權受法律保護,不能隨意剝奪,只有公民有《繼承法》規定的嚴重違反人倫道德的罪行或嚴重不道德的行為才喪失繼承權。
4、繼承權喪失僅具有相對性也就是說喪失繼承權并不意味著繼承人從此失去了對一切被繼承人的繼承權,而僅僅是喪失了對特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因為繼承權本身是個相對的概念,即只存在對某個被繼承人的繼承權,而不存在對全體被繼承人的總的繼承權。
三、最新資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繼承權的喪失和恢復】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