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無效后做生意虧損的債務如何處理

導讀:
婚姻無效后做生意虧損的債務如何處理婚姻無效后做生意所負的債務怎樣處理要依據債務是否用于個人或者用于家庭生活而定如果用于期間家庭生活所要的由雙方共同承擔。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而因受肋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當事人本人。那么婚姻無效后做生意虧損的債務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無效后做生意虧損的債務如何處理婚姻無效后做生意所負的債務怎樣處理要依據債務是否用于個人或者用于家庭生活而定如果用于期間家庭生活所要的由雙方共同承擔。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而因受肋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當事人本人。關于婚姻無效后做生意虧損的債務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無效后做生意虧損的債務如何處理
婚姻無效后做生意所負的債務怎樣處理要依據債務是否用于個人或者用于家庭生活而定如果用于期間家庭生活所要的由雙方共同承擔。
婚姻的無效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怎么區分無效與可撤銷婚姻
(一)規定的情形不同
屬于無效婚姻的有四種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可撤銷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種即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消該婚姻。這里的“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失相威脅。
(二)結婚時欠缺的結婚條件不同
無效婚姻所欠缺的是締結婚姻關系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在登記結婚時應具備的結婚的實質條件即違反了結婚的禁止性規定。而可撤銷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當事人對締結婚姻關系的合意即違反了“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男女雙方或一方受他方或者第三者脅迫而締結婚姻但男女雙方在締結婚姻關系時符合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所需的實質要件。
(三)請求權人不同
有權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而因受肋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當事人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