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有抵押的情況下車主能報案盜搶嗎

導讀:
車是抵押車不構成案件屬于合同糾紛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范圍公安機關是不予受理的。第一百一十一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那么車有抵押的情況下車主能報案盜搶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是抵押車不構成案件屬于合同糾紛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范圍公安機關是不予受理的。第一百一十一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關于車有抵押的情況下車主能報案盜搶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有抵押的情況下車主能報案盜搶嗎
車有抵押的情況下車主不能報案盜搶。
車是抵押車不構成案件屬于合同糾紛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范圍公安機關是不予受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第一百一十一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