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拼裝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該由誰擔責

導讀:
駕駛拼裝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該由誰擔責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禁止任何人單位和個人拼裝、改裝機動車。民法典第1214條規定“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那么駕駛拼裝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該由誰擔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駕駛拼裝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該由誰擔責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禁止任何人單位和個人拼裝、改裝機動車。民法典第1214條規定“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關于駕駛拼裝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該由誰擔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駕駛拼裝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該由誰擔責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禁止任何人單位和個人拼裝、改裝機動車。
民法典第1214條規定“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拼裝和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由于其不能達到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安全標準上路行駛后極易造成其他機動車、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的損害。轉讓拼裝的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本身即具有違法性上路行駛又具有更大的危險性因此民法典對以買賣、贈與等方式轉讓拼裝的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且沒有法定免責事由由買賣、贈與等轉讓人和受讓人、受贈人一起承擔連帶責任。這樣規定有利于預防并制裁轉讓、駕駛拼裝的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行為更好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在受害人有損害時也可以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獲得較為充分的損害賠償。
駕駛拼裝車上路有何處罰
禁駕兩年的(即吊銷駕駛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1.駕駛拼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2.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3.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4.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暫扣的人駕駛的
5.駕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6.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7.對符合暫扣和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情形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后駕駛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
8.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