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肇事致人死亡車主是否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導讀:
在因使用人的過錯引發的交通事故中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有兩種1.所有人明知借用人沒有駕駛資格或不具備相應的駕駛技能仍然將車出租或者出借給對方。在所有人承擔賠償責的情況下所有人承擔的是過錯范圍內的補充責任而非連帶責任。那么借車肇事致人死亡車主是否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因使用人的過錯引發的交通事故中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有兩種1.所有人明知借用人沒有駕駛資格或不具備相應的駕駛技能仍然將車出租或者出借給對方。在所有人承擔賠償責的情況下所有人承擔的是過錯范圍內的補充責任而非連帶責任。關于借車肇事致人死亡車主是否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因使用人的過錯引發的交通事故中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有兩種
1.所有人明知借用人沒有駕駛資格或不具備相應的駕駛技能仍然將車出租或者出借給對方。
2.所有人知道出租或者出借的車輛存在安全隱患。在所有人承擔賠償責的情況下所有人承擔的是過錯范圍內的補充責任而非連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司法解釋對所有人應承擔責任的情況規定為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