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人不清駕車發(fā)生事故,車主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導讀:
于上述時間地點,無法查清的駕車人駕駛的助力車車頭與鄧某某右腿相碰撞,造成鄧某某受傷及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無法查清的駕車人棄車逃逸。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致肇事者無法查清的駕車人無法查清,該助力車亦不存已被盜、搶等情形,故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由被告龐某某承擔賠償責任。那么駕車人不清駕車發(fā)生事故,車主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于上述時間地點,無法查清的駕車人駕駛的助力車車頭與鄧某某右腿相碰撞,造成鄧某某受傷及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無法查清的駕車人棄車逃逸。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致肇事者無法查清的駕車人無法查清,該助力車亦不存已被盜、搶等情形,故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由被告龐某某承擔賠償責任。關于駕車人不清駕車發(fā)生事故,車主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駕車人不清駕車發(fā)生事故
無法查清的駕車人駕駛屬被告龐某某所有的助力車(輕便摩托車)由北側(cè)非機動車道由東往西行駛,鄧某某由南往北步行橫過公路至北側(cè)非機動車道。于上述時間地點,無法查清的駕車人駕駛的助力車車頭與鄧某某右腿相碰撞,造成鄧某某受傷及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無法查清的駕車人棄車逃逸。2012年8月16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三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無法查清的駕車人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鄧某某無責任。
二、車主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中的助力車駕駛?cè)藷o法查清的駕車人無法查清,在庭審中,被告龐某某自認發(fā)生交通事故時是其家人在駕駛,但具體是哪一位家人,拒不提供,則助力車的車主即被告龐某某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本文認為。本案中的肇事車輛即被告龐某某所有的助力車,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解釋,以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中關于輕便摩托車的解釋,該助力車屬于機動車。被告龐某某作為該車的車主,應對該具有高危險性的機動車輛負有謹慎、妥善管理的義務,現(xiàn)被告龐某某對該車疏忽管理,拒不提供駕駛者的身份信息,致肇事者無法查清的駕車人無法查清,該助力車亦不存已被盜、搶等情形,故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由被告龐某某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道路交通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未經(jīng)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依照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請求由機動車駕駛?cè)顺袚r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擅自駕駛情形下,機動車所有人應否承擔賠償責任,理論界存有爭議:第一種觀點認為,根據(jù)危險責任思想,如果機動車所有人存在管理或保管不善的過錯,所有人應該與駕駛?cè)顺袚B帶賠償責任;如果所有人不存在過失,其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二種觀點認為,按照運行支配說和運行利益說,肇事時機動車所有人并沒有對機動車享有運行支配權,也不享有運行利益,因此不應該成為擅自駕駛機動車肇事的責任主體。駕駛?cè)说纳矸萃唬矔绊懰腥诉^錯程度的認定。如果駕駛?cè)耸撬腥说募彝コ蓡T,有觀點認為,基于夫妻財產(chǎn)共有的關系、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監(jiān)護責任,機動車所有人要為家庭成員的肇事行為承擔責任。我們認為,基于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信任,相互扶助的關系以及家庭財產(chǎn)的共有性,不能因為車輛不是登記在駕駛?cè)嗣戮驼J定為擅自駕駛。駕駛?cè)艘殉赡甑模瑧撘暈槠漶{駛行為已經(jīng)經(jīng)過了機動車所有人的同意,所有人應承擔基于其意思轉(zhuǎn)移機動車占有、使用場合下的注意義務。所有人的過錯程度,要結(jié)合過錯與損害后果的關系及案件的具體情形綜合判斷。例如,從擅自駕駛發(fā)生的地點看來,如果所有人把車停要自己視野范圍之外,未鎖車,致使車輛被他人擅自駕駛,應視為所有人因?qū)囕v疏于管理而有過錯。是否妥善保管或管理的認定,應以通常的注意義務為標準,如果所有人已經(jīng)盡到了通常的注意義務,不能認定為所有人的過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