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責任是否等同于民事賠償責任

導讀:
交通事故認定責任是否等同于民事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認定責任不等同于民事賠償責任。不能簡單的以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認定作為民事賠償責任劃分的依據應綜合考慮當事人行為與事故發生之間的因果關系、對事故發生原因力的大小及過錯程度等因素確定民事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認定書本身并非行政決定而是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做出行政決定所依據的主要證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用1、作為交通警察對違章的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的依據。因此人民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案件時不是必須要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責任的判案。那么交通事故認定責任是否等同于民事賠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認定責任是否等同于民事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認定責任不等同于民事賠償責任。不能簡單的以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認定作為民事賠償責任劃分的依據應綜合考慮當事人行為與事故發生之間的因果關系、對事故發生原因力的大小及過錯程度等因素確定民事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認定書本身并非行政決定而是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做出行政決定所依據的主要證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用1、作為交通警察對違章的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的依據。因此人民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案件時不是必須要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責任的判案。關于交通事故認定責任是否等同于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認定責任是否等同于民事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認定責任不等同于民事賠償責任。
不能簡單的以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認定作為民事賠償責任劃分的依據應綜合考慮當事人行為與事故發生之間的因果關系、對事故發生原因力的大小及過錯程度等因素確定民事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定性問題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性質是證據且與物證、書證、勘驗筆錄等不同是一種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根據一定的專業技能按照一定的原則和方法通過分析與論證來確定當事人是否應當承擔一定責任的公文書證不是具體行政行為也不能直接設立、變更和消滅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其性質屬于證據類型中的書證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
交通事故認定書本身并非行政決定而是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做出行政決定所依據的主要證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用
1、作為交通警察對違章的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的依據。
2、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與民事賠償案件中又是證明被告人是否有罪、賠償義務人是否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以及應當賠償多少損失的證據。
人民法院在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的民事審判中要對各類證據進行全面審查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證據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有權根據無過錯責任原則審查、改變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如果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錯誤法院可不采用這種證據而作出民事判決。
因此人民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案件時不是必須要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責任的判案。當然在沒有特別有力的支持下人民法院大多數情況下還是會參考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判案的。在實務中當事人依靠自已的能力來推翻由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