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活動致人損害雇主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導讀:
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小張和紀某均是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傷和受傷的雙方的雇主應當對此事故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楊某、朱某兩位雇主對原告紀某負有賠償義務且該賠償義務的發生既沒有共同行為也沒有相互的約定只是一種偶然的結合。那么雇傭活動致人損害雇主是否承擔賠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小張和紀某均是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傷和受傷的雙方的雇主應當對此事故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楊某、朱某兩位雇主對原告紀某負有賠償義務且該賠償義務的發生既沒有共同行為也沒有相互的約定只是一種偶然的結合。關于雇傭活動致人損害雇主是否承擔賠償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評析
根據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雇員致人損害的或受到傷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本案中小張和紀某均是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傷和受傷的雙方的雇主應當對此事故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中楊某、朱某兩位雇主對原告紀某負有賠償義務且該賠償義務的發生既沒有共同行為也沒有相互的約定只是一種偶然的結合。但由于原告的損害是由被告小張作為被告楊某的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所造成的被告朱某只是基于其雇傭關系的原因對原告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被告楊某應當是終局責任人若被告朱某實際承擔了賠償責任其有權向被告楊某提出追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