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公交大巴車倒車致人死亡,由誰擔責

導讀:
公交車倒車撞死人司機屬于職務行為如果公交方有過錯的應由公交公司擔責。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那么駕駛公交大巴車倒車致人死亡,由誰擔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交車倒車撞死人司機屬于職務行為如果公交方有過錯的應由公交公司擔責。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關于駕駛公交大巴車倒車致人死亡,由誰擔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交車倒車撞死人司機屬于職務行為如果公交方有過錯的應由公交公司擔責。
1、公交車撞死人如果賠償應當看交警的責任認定而確定賠償額的計算
2、如果肇事車輛有購買保險可以將肇事車輛車主、司機和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進來
3、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