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訴訟主體

導讀:
16、法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訴訟主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6、法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關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訴訟主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主體問題審查
1、所有人自主駕駛情形下責任主體為其本人
3、擅自駕駛情形下一種是存在雇傭關系的擅自駕駛公司職員或雇員應當和該機動車的所有人或保管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另一種是不存在雇傭關系的其他人擅自駕駛他人車輛機動車的所有人或保管人除非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否則不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如對車輛的保管未盡應有的注意義務應車輛所有人或保管人與擅自駕駛人連帶承擔賠償責任
5、分期付款買賣出賣人保留對車輛的所有權在購買方違約時依據其所有權可以取回車輛的情形下責任主體應是購買人而不是出賣人
7、出租、出借情形下出租人(也有可能即是所有人)、出借人(不是所有人的情況下)、承租人和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所有人(不是出租人和使用人的情況下)不承擔賠償責任所有人明知借用人(租用人)不具備駕駛車輛的資格或者車輛本身存在安全隱患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9、車輛承包發包情形下發包方和承擔方都要承擔賠償責任
11、車輛送交修理或保管期間修理廠和保管人承擔賠償責任
13、好意同乘(不包括強行同乘或有償同乘)情形下好意同乘者因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損害的所有人或控制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好意同乘者有過錯的可減輕所有人或控制人的責任
14、交通事故涉及車輛所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均應參加訴訟如未參加則應向該車輛所有人和駕駛人釋明并作好詢問筆錄建議其申請追加特別說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之規定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的損失應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事故當事人只對不足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故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的損失在判決時將不由事故當事人承擔如未申請追加上述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16、法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