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路滑撞死人是交通肇事罪嗎

導讀:
機動車路滑撞死人是交通肇事罪嗎如果行為人出于故意或者過失有交通肇事行為的是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這是交通肇事罪的空間范圍。如果事故發生在交通運輸過程以外的空間內比如倉庫、車間、洗車房等地方正在進行的裝卸、修理、洗車等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則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這也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條件之一。那么機動車路滑撞死人是交通肇事罪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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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路滑撞死人是交通肇事罪嗎
如果行為人出于故意或者過失有交通肇事行為的是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
構成要件
一、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其中本罪的主體可分為兩大類
1、交通運輸人員交通運輸人員不僅僅包括在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駕駛人員而且還應當包括一切直接從事交通運輸業務和保證交通運輸的人員。包括
(1)交通設備的操縱人員如扳道員、巡道員、道口看守員等
(2)交通運輸活動的直接領導、指揮人員如船長、機長、領航員、調度員等
(3)交通運輸安全的管理人員如交通監理員、交通警察等他們擔負的職責同交通運輸有直接關系一旦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都可能會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2、非交通運輸人員如非司機違章開車在交通運輸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也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主體。此外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上述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二、犯罪客體。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
交通運輸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緊密相連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就會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因此其本質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犯罪的主觀方面。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
行為人在違反規章制度上有可能是明知的如酒后開車、超載、超速等但對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后果應當預見而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遇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了嚴重后果。
四、犯罪的客觀方面。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其中上述表現可分為四個不可分割的部分
1、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必須發生在交通運輸的過程中。
這是交通肇事罪的空間范圍。如果事故發生在交通運輸過程以外的空間內比如倉庫、車間、洗車房等地方正在進行的裝卸、修理、洗車等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則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因為交通肇事罪雖然在客觀危害結果上可表現為人員傷亡或公私財產的重大損失但是交通肇事最是一種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客體是危害社會的公共安全而交通肇事行為要實際地危害公共安全則它必須是發生在交通運輸過程中或與正在進行的交通運輸活動存在著關聯否則作為肇事行為則無法危害公共安全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2、行為人必須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
在交通運輸中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這是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擔刑事責任的法律基礎。所謂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是指保證交通運輸正常進行和交通運輸安全的規章制度例如機動車管理辦法、城市交通規則等具體可表現為無證駕駛、酒后開車、航空駕駛人員故意不與地面聯系等作為和不作為的行為。
3、必須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
這也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條件之一。行為人雖然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但是沒有造成法定的嚴重后果的也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4、行為人的違章行為和造成的嚴重后果之間必須存在著必然的因果關系。
如果違章行為和后果之間沒有因果關系則不構成本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