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合同和交通事故雙賠償嗎

導讀:
客運合同與交通事故的賠償乘坐公交車上班中途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二十余人不成程度受傷就法律關系而言案件涉及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請求權與合同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競合問題。本案即屬于責任競合由于司機的在行為造成人身損害乘客可以給予侵權關系以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為由要求公交公司承擔責任也可以基于客運合同違約要求公交公司承擔責任。一般交通事故為雙方責任主體雙方混合過錯。但另外一種情況客運合同的車輛無責或者交通意外雖然對方全責或主責但對方的賠償能力有限需要選擇合同糾紛訴訟放棄精神撫慰金的主張。那么客運合同和交通事故雙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客運合同與交通事故的賠償乘坐公交車上班中途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二十余人不成程度受傷就法律關系而言案件涉及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請求權與合同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競合問題。本案即屬于責任競合由于司機的在行為造成人身損害乘客可以給予侵權關系以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為由要求公交公司承擔責任也可以基于客運合同違約要求公交公司承擔責任。一般交通事故為雙方責任主體雙方混合過錯。但另外一種情況客運合同的車輛無責或者交通意外雖然對方全責或主責但對方的賠償能力有限需要選擇合同糾紛訴訟放棄精神撫慰金的主張。關于客運合同和交通事故雙賠償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客運合同與交通事故的賠償
乘坐公交車上班中途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二十余人不成程度受傷就法律關系而言案件涉及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請求權與合同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競合問題。
一、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請求權產生的基礎系侵權行為而產生的侵權法律關系事故責任者對他人承擔的是一種侵權責任即交通事故責任者由于自己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權利受到損害依法對他人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侵權責任。合同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產生的基礎是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法律關系即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的違約責任。
客運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承運人按照交易慣例或者當事人約定或者向乘客交付客票就成了客運合同。承運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間或者合理期限內按照約定的或者通常的運輸線路將旅客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
本案即屬于責任競合由于司機的在行為造成人身損害乘客可以給予侵權關系以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為由要求公交公司承擔責任也可以基于客運合同違約要求公交公司承擔責任。乘客與公交公司已經形成合同關系公交公司負有承運人的義務。作為受害人可以進行選擇賠償不同依據。
二、賠償項目不同
1、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在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下在客運服務中乘客遭受人身損害的乘客有權以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的侵權為由依據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賠償范圍和賠償標準向加害人主張侵權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2004年5月1日施行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2、客運合同
乘客也可以依據合同法第302條的規定要求承運人承擔違約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但合同法對于因違約造成人身損害的損失賠償額沒有規定明確的賠償范圍和賠償標準當事人也極少會在合同中約定造成人身損害的違約金。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司法實踐中一般參照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賠償范圍和賠償標準。
二者區別在于違反合同約定的沒有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項目。
三、實踐操作
在請求權競合的情況下如何選擇以何種案由為依據訴訟需要依據具體情況確定。
一般交通事故為雙方責任主體雙方混合過錯。比如乘坐摩的雖然與乘客形成的是合同關系但摩的的賠償能力有限依據侵權訴訟為佳況且支持精神撫慰金。如果摩的不承擔責任更應該選擇侵權訴訟。
但另外一種情況客運合同的車輛無責或者交通意外雖然對方全責或主責但對方的賠償能力有限需要選擇合同糾紛訴訟放棄精神撫慰金的主張。
實踐是復雜的在發生糾紛之后最好咨詢專業律師進行風險分析之后再做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