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措施有哪些特征

導讀:
強制措施就是司法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對被告人、現行犯和重大嫌疑人和特定人的人身自由強制剝奪或者限制的方法,那么強制措施有哪些特征?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強制措施就是司法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對被告人、現行犯和重大嫌疑人和特定人的人身自由強制剝奪或者限制的方法,那么強制措施有哪些特征?公民被采取強制措施怎么辦?下面本篇文章就為大家解答,歡迎閱讀。
強制措施有哪些特征?
1、強制措施是剝奪或者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行為。
2、只有司法機關可以行使這項權力。
3、只有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才能采取強制措施。
4、適用對象只能是犯罪分子和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5、以保障偵查和審判的順利進行為目的,不得把強制措施作為變相懲罰。
6、必須嚴格依照刑事訴訟法進行。
公民被采取強制措施怎么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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