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復核期限

導讀:
交通事故認定復核期限1、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三日內書面申請復核。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認定書只是民事訴訟證據的一種。在當事人共同申請的交警調解中該認定書是當然的依據在法院的民事賠償訴訟中事故責任認定書僅是比較重要的證據之一已經不再是法院審理案件的當然依據。那么交通事故認定復核期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認定復核期限1、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三日內書面申請復核。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認定書只是民事訴訟證據的一種。在當事人共同申請的交警調解中該認定書是當然的依據在法院的民事賠償訴訟中事故責任認定書僅是比較重要的證據之一已經不再是法院審理案件的當然依據。關于交通事故認定復核期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認定復核期限
1、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三日內書面申請復核。
2、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3、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復核結論。
4、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復核結論后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定重新調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5、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鑒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因一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認定書只是民事訴訟證據的一種。在當事人共同申請的交警調解中該認定書是當然的依據在法院的民事賠償訴訟中事故責任認定書僅是比較重要的證據之一已經不再是法院審理案件的當然依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當事人要注意其用詞是否準確盡可能都是專業術語避免有歧義的表達。另外還要對其反復檢查特別要注意檢查認定書與其他現場調查是否有矛盾有矛盾的及時提出作出修改。很多人就是因為基于對工作人員的信任忽略關鍵問題在糾紛中無法維護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