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出事故,責任誰來擔

導讀:
案例代駕出事故索賠犯難法院判決代駕公司擔責2013年3月9日晚在北京市房山區(qū)某飯店聚餐的趙某通過某代駕公司的官網電話聯系代駕服務該公司在受理后將代駕服務信息發(fā)送給代駕司機陳某。陳某在收到信息后隨即趕至該飯店在與趙某簽署代駕服務確認單后駕駛趙某名下的小型客車離開飯店。經交警部門認定陳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潘某無責任。該起交通事故發(fā)生于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并經相關職能部門認定被告陳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該案被告陳某與代駕公司之間屬于雇傭關系案發(fā)時陳某在執(zhí)行職務過程中屬于職務行為。那么代駕出事故,責任誰來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代駕出事故索賠犯難法院判決代駕公司擔責2013年3月9日晚在北京市房山區(qū)某飯店聚餐的趙某通過某代駕公司的官網電話聯系代駕服務該公司在受理后將代駕服務信息發(fā)送給代駕司機陳某。陳某在收到信息后隨即趕至該飯店在與趙某簽署代駕服務確認單后駕駛趙某名下的小型客車離開飯店。經交警部門認定陳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潘某無責任。該起交通事故發(fā)生于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并經相關職能部門認定被告陳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該案被告陳某與代駕公司之間屬于雇傭關系案發(fā)時陳某在執(zhí)行職務過程中屬于職務行為。關于代駕出事故,責任誰來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代駕出事故索賠犯難法院判決代駕公司擔責
2013年3月9日晚在北京市房山區(qū)某飯店聚餐的趙某通過某代駕公司的官網電話聯系代駕服務該公司在受理后將代駕服務信息發(fā)送給代駕司機陳某。陳某在收到信息后隨即趕至該飯店在與趙某簽署代駕服務確認單后駕駛趙某名下的小型客車離開飯店。當晚陳某駕駛該車行駛至政通路十字路口處因未讓右側車輛先行不慎將駕駛電瓶車行駛至此的潘某撞傷。經交警部門認定陳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潘某無責任。而后潘某將趙某、陳某及代駕公司、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房山區(qū)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在明確侵權責任的成立以及范圍的基礎上由承保商業(yè)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該起交通事故發(fā)生于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并經相關職能部門認定被告陳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故對原告的合理經濟損失確認由被告保險公司依次在交強責任險及商業(yè)險范圍內進行賠償超出保險范圍部分在確定賠償責任主體后由賠償人責任人予以賠償。該案被告陳某與代駕公司之間屬于雇傭關系案發(fā)時陳某在執(zhí)行職務過程中屬于職務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故對原告損失超出保險理賠范圍的部分應有代駕公司基于職務關系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