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事故責任承擔誰來承擔責任

導讀:
在汽車租賃合同中,出租方主要承擔提供車輛以及車輛的瑕疵擔保責任,不承擔駕駛事故責任。而在代駕服務合同中,從行業慣例來看,駕駛事故責任一般是由代駕公司對外承擔,再由代駕公司與代駕司機按約定比例分攤,承租方不承擔責任。運送事故與承租人的意志無關聯性,其責任風險當然不應由承租人承擔。綜上所述,代駕租車合同因司機過錯導致第三人損害賠償應由代駕租車公司承擔。那么代駕事故責任承擔誰來承擔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汽車租賃合同中,出租方主要承擔提供車輛以及車輛的瑕疵擔保責任,不承擔駕駛事故責任。而在代駕服務合同中,從行業慣例來看,駕駛事故責任一般是由代駕公司對外承擔,再由代駕公司與代駕司機按約定比例分攤,承租方不承擔責任。運送事故與承租人的意志無關聯性,其責任風險當然不應由承租人承擔。綜上所述,代駕租車合同因司機過錯導致第三人損害賠償應由代駕租車公司承擔。關于代駕事故責任承擔誰來承擔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駕事故責任承擔誰來承擔責任
如果代駕司機與代駕租車公司無特別約定,在代駕租車中,代駕司機之過錯應由代駕租車公司承擔,理由如下:
首先,代駕租車合同是混合型無名合同,是由汽車租賃合同與代駕服務合同共同構成。在汽車租賃合同中,出租方主要承擔提供車輛以及車輛的瑕疵擔保責任,不承擔駕駛事故責任。
而在代駕服務合同中,從行業慣例來看,駕駛事故責任一般是由代駕公司對外承擔,再由代駕公司與代駕司機按約定比例分攤,承租方不承擔責任。
根據混合型無名合同法律適用的結合主義說,可分解混合合同的內容,使其各部分分別適用法律關于有名合同的規定,同時依據行業通常慣例,駕駛事故責任應當由出租方承擔。
其次,代駕租車合同可以整體上類推適用承攬合同的有關規則。雇傭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勞務為目的,承攬合同則是以完成工作成果為目的,提供勞務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承攬合同的當事人之間不存在支配與服從的關系,承攬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獨立性,雇傭合同的受雇人在一定程度上要受雇傭人的支配,在完成工作中要聽從雇傭人的安排、指揮。
根據上面區別,可以認定代駕租車合同應為承攬合同,代駕司機是受代駕租車公司指派完成任務,雖然客戶李某也可以監督他,但是是一種平等的關系。
代駕租車合同可以整體性解釋為:出租方提供車輛和駕駛人員將承租人安全運送到指定地以完成工作成果,而承租方則支付租賃費及其他資費作為報酬。根據承擔合同的規則,承租人自不必為代駕司機之過錯而承擔責任。
最后,作為承租人李某是不能自由選任代駕司機,對代駕司機的指示也極為有限。在代駕租車中,承租人對代駕司機的選任沒有完全決定權,一般是由代駕租車公司直接指派,相反,代駕司機一般與代駕租車公司有勞務關系或勞動關系,代駕租車公司支付一定的勞動報酬給代理司機,因此代駕租車公司對代駕司機有充分選任權,選任責任應當由代駕租車公司承擔。
而且,代駕司機是以其自身的駕駛技術為承租人提供駕駛服務。承租人一般只是指定行車路線或行車目的地,而不會對司機的駕駛操作進行具體指示。運送事故與承租人的意志無關聯性,其責任風險當然不應由承租人承擔。
綜上所述,代駕租車合同因司機過錯導致第三人損害賠償應由代駕租車公司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