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和經濟犯罪如何界定

導讀:
債務糾紛和經濟犯罪如何界定由于經濟犯罪發生在經濟領域具有經濟交易的某些特征實踐中表現又錯綜復雜往往和經濟、債務糾紛混淆不易界定。企業應當正確區分債務糾紛和經濟犯罪并采取不同途徑處理。對屬于經濟犯罪的案件依照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當事人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司法機關立案追究嫌疑人刑事責任受害人可在刑事審判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追討損失。債務糾紛也就是人與人之間因金錢而引起的矛盾稱之為債務糾紛法定義務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那么債務糾紛和經濟犯罪如何界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糾紛和經濟犯罪如何界定由于經濟犯罪發生在經濟領域具有經濟交易的某些特征實踐中表現又錯綜復雜往往和經濟、債務糾紛混淆不易界定。企業應當正確區分債務糾紛和經濟犯罪并采取不同途徑處理。對屬于經濟犯罪的案件依照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當事人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司法機關立案追究嫌疑人刑事責任受害人可在刑事審判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追討損失。債務糾紛也就是人與人之間因金錢而引起的矛盾稱之為債務糾紛法定義務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關于債務糾紛和經濟犯罪如何界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糾紛和經濟犯罪如何界定
由于經濟犯罪發生在經濟領域具有經濟交易的某些特征實踐中表現又錯綜復雜往往和經濟、債務糾紛混淆不易界定。根據刑法規定前述幾種經濟犯罪應當從犯罪基本特征、構成要件、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應受懲罰性等幾個方面進行綜合分析嚴格界定罪與非罪的界限。
企業應當正確區分債務糾紛和經濟犯罪并采取不同途徑處理。對屬于經濟犯罪的案件依照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當事人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司法機關立案追究嫌疑人刑事責任受害人可在刑事審判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追討損失。對屬于正常的債權債務當事人應當通過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進行追討。
實踐中有的企業為了追收債務以行賄送禮等手法拉攏勾結一些公安機關干警將正常的經濟、債務糾紛立為詐騙案件采取違法抓人、扣押財物等方式追款討債。對此公安部下發了關于嚴禁越權干預經濟糾紛的通知、關于嚴禁公安機關插手經濟糾紛違法抓人的通知、關于切實糾正公安機關辦理詐騙財物案件中的不正之風的通知和關于辦理利用經濟合同詐騙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三申五令嚴禁公安機關插手經濟糾紛否則追究法律責任。因此以刑事途徑處理經濟、債務糾紛的做法不可取當事人弄不好還可能攤上行賄、誣告陷害等罪名。
債務糾紛
債務糾紛可以通俗的理解為因各種金錢借貸償還關系問題引發的矛盾的發生。債務糾紛也就是人與人之間因金錢而引起的矛盾稱之為債務糾紛法定義務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