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債務糾紛處理辦法有哪些,你都了解嗎?

導讀:
清理過程中追回的資金全部用于償還債務,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對國家干部、村組干部、企事業單位職工及其家屬的欠款,限期清收。對單位和個人長期占用集體資金謀取私利的,依法嚴肅查處。對村欠農戶款,農戶欠村款,經當事人同意,辦理債務沖抵手續,重新立據。農村債務糾紛處理辦法6、盤活資產還債鄉村擁有的企業、基地、閑置房產等固定資產和四荒等資源,經資產評估和產權界定,合理估價,報市政府審定,并將估價結果進行公示,然后再采取拍賣、租賃、承包等形式,綜合開發利用,盤活存量資產,籌集資金用于還債。那么農村債務糾紛處理辦法有哪些,你都了解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清理過程中追回的資金全部用于償還債務,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對國家干部、村組干部、企事業單位職工及其家屬的欠款,限期清收。對單位和個人長期占用集體資金謀取私利的,依法嚴肅查處。對村欠農戶款,農戶欠村款,經當事人同意,辦理債務沖抵手續,重新立據。農村債務糾紛處理辦法6、盤活資產還債鄉村擁有的企業、基地、閑置房產等固定資產和四荒等資源,經資產評估和產權界定,合理估價,報市政府審定,并將估價結果進行公示,然后再采取拍賣、租賃、承包等形式,綜合開發利用,盤活存量資產,籌集資金用于還債。關于農村債務糾紛處理辦法有哪些,你都了解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財務清理化債
對財務清理中發現收入不記帳和重報、虛報支出的要如數追回;屬違紀違法的嚴重問題交由執紀、執法機關處理。清理過程中追回的資金全部用于償還債務,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挪用。
2、削減高息降債
對集體所欠的民間高息借款,在清理核實的基礎上,通過宣傳政策,雙方協商,從審核確認之日起,按照金融部門規定的同期同檔利率,由鄉鎮經管站核準后統一換據。鄉村集體為興辦各項事業向農村金融機構的借貸,利率超過當時人民銀行法定利率的,按規定的程序降下來,并根據鄉村的償還能力,確定可行的化解辦法。今后嚴禁高息借款。
3、清收債權還債
對單位和個人拖欠鄉村的款項,根據不同對象和性質,分別采取經濟、行政或法律手段等多種辦法進行清收。對農民個人的稅費尾欠款根據實際情況和承受能力,經村民代表民主評議,促其主動償還。對暫無還款能力或一次性交清有困難的,由村與農戶簽訂還款計劃,分年度償還。對國家干部、村組干部、企事業單位職工及其家屬的欠款,限期清收。對有還款能力而拒不還款的單位和國家干部職工,申請法院,依法清收。對單位和個人長期占用集體資金謀取私利的,依法嚴肅查處。
4、結對抵沖銷債
對鄉村與往來單位或個人形成的三角債,在做好工作、協商自愿的前提下,動員債權債務人自愿結對,雙方協商互抵,實行對口劃轉,相互置換,沖銷集體負債額度。對村欠農戶款,農戶欠村款,經當事人同意,辦理債務沖抵手續,重新立據。對因給農戶墊付農業稅收和統籌款而發生的貸款,經銀行或信用社、農戶雙方同意,將貸款主體向農戶延伸,由農戶自愿立據承貸償還。
5、劃轉債務減債
對以鄉村為企業借(貸)款形成的債務,一律劃轉給企業,由其負責償還。企業已合并、轉制的,由新的企業負責償還;企業已租賃經營的,從租賃費中劃轉資金償還;企業已倒閉的,可先行掛帳,待農村牧區經濟進一步發展,鄉村經濟壯大后再作處理。
農村債務糾紛處理辦法
6、盤活資產還債
鄉村擁有的企業、基地、閑置房產等固定資產和四荒等資源,經資產評估和產權界定,合理估價,報市政府審定,并將估價結果進行公示,然后再采取拍賣、租賃、承包等形式,綜合開發利用,盤活存量資產,籌集資金用于還債。
7、發展集體經濟化債
發展集體經濟,增加集體收入是化解鄉村債務的根本性措施。采取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充分發揮本地資源優勢,大力發展特色產業、民營經濟,并通過為農牧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創收,增強村集體經濟實力,提高村集體化債能力。
8、協議還債
鄉村所欠財政、金融部門的債務,暫無還債能力的,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制定還債計劃,簽訂還債協議。
9、落實減免政策清債
對不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債務,予以核銷,不再向農牧民追繳。對確無還款能力的特困戶(包括軍、烈屬),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按照政策規定實行減免緩。對鄉村過去興辦教育、交通、水利、電力等公益事業所形成的債務,若其事權、財權、產權已轉移,其債務原則上隨之劃轉。
10、節約支出化債
嚴格按照農村牧區綜合改革有關政策,控制鄉村非生產性支出,其節約支出用于還債。實行村帳鄉鎮代管制度,對村干部報酬實行專戶管理,統一核定村辦公費標準,包干到村、超支不補、節約歸己。由上級組織召開會議、各類培訓和達標升級活動,所有費用(含差旅費)均由舉辦者負擔,不由村級財務負擔。
農村債務糾紛處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