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能抵償債務嗎,債務能提前履行嗎

導讀: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為法定授權的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運營機構承擔著將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職能因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直接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抵償法院判決的債務。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是指在債權人不享有期限利益的情況下債務人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例如甲方從乙處購買水泥雙方訂立買賣合同合同約定乙在某日將水泥送到甲租用的庫房內而乙提前3天送貨導致甲多方付了庫房租金多付的租金即為這種“增加的費用”。那么養老金能抵償債務嗎,債務能提前履行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為法定授權的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運營機構承擔著將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職能因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直接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抵償法院判決的債務。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是指在債權人不享有期限利益的情況下債務人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例如甲方從乙處購買水泥雙方訂立買賣合同合同約定乙在某日將水泥送到甲租用的庫房內而乙提前3天送貨導致甲多方付了庫房租金多付的租金即為這種“增加的費用”。關于養老金能抵償債務嗎,債務能提前履行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養老金能抵償債務嗎
由于基本養老金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養命錢”在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仍屬于養老保險金所以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最高人民法院對此也做出了明確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為法定授權的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運營機構承擔著將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職能因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直接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抵償法院判決的債務。
債務能提前履行嗎
借款合同的提前履行一般是指借款人提前還款主要分為提前還息和提前還本兩種情況。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通知貸款人。提前還息對貸款人利益一般沒有損害因此貸款人對提前還息一般不附加條件但提前還本將打亂貸款人的資金計劃可能出現資金閑置的情況等對貸款人有一定的損害。因此貸款人往往對提前還本附加一些條件除按照實際用款天數和約定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之外還要求借款人提前30天通知、征得貸款人同意、支付補償金等等。
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是指債務人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到來之前就履行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一般都對履行期間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債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但在有的情況下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對此我國民法典第530條規定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是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履行期限是債務人應當履行債務的期間其起始應為合同生效之時或者之后。履行期限的確定應依當事人的約定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依照法律的明確規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原則確立。在履行期限屆滿以前債務人履行或者債權人要求履行而會使相對人失去的利益稱為期限利益。當債務人享有期限利益時債務人可以拋棄期間利益而提前履行但債權人不能要求債務人拋棄期限利益而提前受領例如無償保管合同。當期限利益既屬于債權人又屬于債務人時當事人一方拋棄期限利益的應該獲得對方當事人的許可。拋棄的期限利益利益人不得請求返還。對于侵害對方期限利益的由侵害人負賠償責任。
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是指債權人享有期限利益的情況下債權人為了使自己的期限利益不受損害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是指在債權人不享有期限利益的情況下債務人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增加的費用是指因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而導致債權人要比債務人正常履行的情況下多支付的一部分費用。例如甲方從乙處購買水泥雙方訂立買賣合同合同約定乙在某日將水泥送到甲租用的庫房內而乙提前3天送貨導致甲多方付了庫房租金多付的租金即為這種“增加的費用”。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如果由債權人自己承擔那么實際是損害了債權人的期限利益因此該費用由債務人自己承擔這樣一來債權人的利益就沒有因債務人的提前履行而受到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