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出讓人退出債權債務關系后有哪些問題

導讀:
債權出讓人退出債權債務關系后有哪些問題債權轉讓是指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債權轉讓須有有效的合同存在。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就是轉讓的標的不能。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轉讓通知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對債權轉讓的生效要件采用通知主義原則。那么債權出讓人退出債權債務關系后有哪些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出讓人退出債權債務關系后有哪些問題債權轉讓是指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債權轉讓須有有效的合同存在。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就是轉讓的標的不能。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轉讓通知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對債權轉讓的生效要件采用通知主義原則。關于債權出讓人退出債權債務關系后有哪些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出讓人退出債權債務關系后有哪些問題
債權轉讓是指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債權在全部讓與時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合同關系的新債權人原債權人脫離合同關系在部分讓與時受讓人作為第三人將參加到原合同關系之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那么公司債權轉讓要滿足什么條件債權轉讓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能有效
(一)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債權轉讓須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根本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就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規定的意義在于防止國家、集體的利益受損。
(二)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讓與達成合意。債權人與受讓人須達成債權轉讓協議。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如果債權轉移的主體不適合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簽訂的債權轉讓合同無效因此債權的轉讓以有效的債權轉讓協議為條件。
(三)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讓與性。轉讓的債權須有可讓與性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有四種合同權利不得轉讓第一類是依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包括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身份關系為繼承的債權第二類是屬于從權利的債權從權利依主權利的移轉而移。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轉讓通知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轉讓時從權利一并變動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權利效力
債權轉讓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能有效債權轉讓
(一)、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
(二)、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讓與達成合意
(三)、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讓與性
(四)、必須有轉讓通知。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對債權轉讓的生效要件采用通知主義原則。從審判實踐看如果嚴格限定債權轉讓履行通知義務的主體為轉讓人那么轉讓人與受讓人就債權轉讓合意達成后轉讓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時受讓人有可能錯失行使債權的時機進而遭受損失。從訴訟角度來看如果雙方的債權債務事實客觀存在債權轉移也沒有損害債務人的利益為了減少訴累節約司法資源即使通知的行為存在瑕疵也應當認定該轉讓行為有效這樣更有利于客觀、及時、高效地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因此通知的行為既可由債權轉讓人直接通知債務人也可以由受讓人持其與債權人達成的債權轉讓協議或債權人出具的債權轉讓憑證進行通知兩種通知的法律效果應同等。




